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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时期,匈奴在西北地区对汉中央王朝构成了极大地威胁。为了维护边防的安全和国家的安定,中央王朝移民实边,并调集军队驻守河西。长期远距离驻军和作战,如何保证及时、充足的后勤补给以及如何保证屯戍吏卒的正常生活,成为汉政府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两汉政府是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除了传世纸质文献记载之外,西北出土的大量汉简资料对认识这一问题有重要意义。居延、敦煌汉简中经常可以见到关于“养”的记载的简文,史籍记载,从先秦至秦汉,“养”是主管边塞屯戍吏卒伙食供应的炊事卒,并且具有服役的性质。简文记载,通常情况下是10人左右由1人作“养”,其比例基本趋于10比1。但是由于具体事务和人员部署的不同,简文反映的情况是,少者1人1养,多者40人1养。比例相差悬殊是由劳动者的身份、地位以及劳动种类和劳作地点的不同而形成的。按照养的身份、劳作种类及劳作地点的不同,可以将其分类为以下四种:吏养、卒养、公养和私作养。卒养是专门负责给省作士兵(即“省作卒”)提供饮食服务的人;简文中称“养”者是“卒养”的简称。吏养是为驻军中的一般官吏提供饮食服务的人;但有学者研究显示,汉代社会存在一种职役性的群体,其也称为“吏”。汉简中记载的“吏”其中就有这种人存在,因此汉简中的“吏养”就存在两层含义,一种是由具有职役性的“吏”充当的,一种就是给官员提供饮食服务的“卒”。简文中所见“吏养”一般专用于“鄣卒”,凡是《鄣卒杂作簿》所记则均为“吏养”,无一例外。公养即是官府专门设置以供公共事宜所需,为众人提供饮食服务的人员,其所供应饮食的对象主要包括王公贵族、各国使节及随从。私作养就是为官府私作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人。简文显示,私作有合法与非法两种情况。这几类的养服务于不同的阶层,由不同身份的人员充当。有时候“养”则需亲自到仓领取士兵的口粮。养的劳作主要是以磨面为主,基本都是以大规模的集体劳作为特征。舂米的“舂人”,还有“助”等都是对养的劳作的辅助和补充。边塞地区养的来源,除了政府正常征发的徭役、兵役以外,主要有以下六种:一是因贫穷代替他人戍边的人。二是自戍,即为了谋生计,自愿戍边,一去不回;还有良家子自愿为国效力,备车戍边。三是应募士。四是罪人戍边。五是私从者。六是大量的吏卒家属。两汉时期养的身份发生了由临时性到固定化的变化。本文对养的研究虽是具体的、细微的,但对整个秦汉历史大背景来说则具有重要价值。总体来说,“养”在边塞军事的后勤供应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对于认识汉代西北边防驻军的后勤供应及生活以及两汉西部边地的外交、军事、政治和经济、文化等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