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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第一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即4+7试点)实施后,中选产品、中选产品同通用名的非中选产品和中选产品的可替代品种药品的采购使用变化,评估政策对药品价格和药品费用的影响,为完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提供实证参考。方法:本研究采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深圳全药网药品采购平台数据,以4+7相关药品为研究对象,包括25个4+7品种和102个可替代品种;以试点城市、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为研究地区,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等11个4+7城市,对照城市包括苏州、武汉等11个城市,非试点地区为全国除11个试点城市、福建和河北省外的其他地区;以2018-2019年为研究时间范围,其中2018年为政策干预前,2019年为干预后。提取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药品采购数据,数据库包括城市名称、采购医疗机构名称、YPID、品种、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转换系数、生产企业、采购单位(盒、瓶、支)、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元)等字段。研究指标包括药品价格、药品用量和药品费用三部分,其中药品价格通过日均费用和价格指数评估,药品用量和药品费用分别用使用频度(DDDs)和采购金额衡量。采用双重比较分析思路进行一般统计学描述,并运用A.M指数法进行药品费用分解分析。结果:1.使用频度:(1)中选产品:在试点城市,2019年中选产品DDDs为24.99亿,相比2018年同比增长556.74%,其中,头孢呋辛酯片增长率最大(24732.95%),福辛普利钠片增长率最小(41.47%);在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2019年中选产品DDDs分别相比2018年同比增长419.14%和94.79%,均低于试点城市。根据ATC编码分类,2019年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在试点城市的DDDs相比2018年同比增长率最大,高达21271.46%,在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39.47%和394.00%。(2)4+7品种:在试点城市,2019年4+7品种DDDs为350.98亿元,相比2018年减少51.09%,其中,非中选产品DDDs降幅达54.33%;在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2019年4+7品种DDDs分别相比2018年增长10.94%和29.83%。计算中选产品DDDs占同通用名所有产品的比例,试点城市2019年占比为7.12%,高于对照城市(1.44%)和非试点地区(0.72%);其中,有5个品种的中选产品占比高达90%以上,17个品种的中选产品占比超过50%。(3)可替代品种:在试点城市,2019年可替代品种DDDs为752.65亿元,相比2018年同比下降5.73%;在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2019年可替代品种DDDs分别相比2018年同比增长25.76%和15.94%。2.药品价格与费用:(1)药品价格:中选产品来看,在试点城市,2019年所有中选产品日均费用均相比2018年显著下降,其中,10个产品日均费用降幅超过50%,恩替卡韦分散片日均费用降幅最大(91.38%);在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2019年中选产品相比2018年的拉氏价格指数均为0.86(<1)。4+7品种来看,试点城市2019年相比2018年的拉氏价格指数为0.64(<1),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拉氏价格指数分别为0.93和0.92(均<1)。可替代品种来看,试点城市2019年相比2018年的拉氏价格指数为0.93(<1),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拉氏价格指数分别为1.05(>1)和0.78(<1)。(2)药品费用:4+7相关药品总体来看,在试点地区,2019年费用为265.59亿元,相比2018年减少28.04亿元,同比下降9.55%;在抽样对照和非试点地区,2019年费用相比2018年分别增加22.88%和9.14%。可替代药品来看,在试点城市,2019年费用为168.39亿元,相比2018年增加12.08亿元,同比增长7.73%;在抽样对照和非试点地区,2019年费用相比2018年分别增加20.92%和下降4.65%。(3)A.M指数模型分析:4+7相关药品总体来看,试点城市、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药品费用结构指数分别为1.53、1.07和1.21(均>1),即存在日均费用高的药品替代日均费用低的药品使用。4+7品种来看,试点城市、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结构指数分别为2.26、1.23和1.10(均>1),同样提示存在日均费用高的药品替代日均费用低的药品使用。非中选原研产品,在试点城市、对照城市和非试点地区价格指数分别为1.14、1.21和1.12(均>1)。结论:(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促进了中选产品大幅替代非中选仿制药,政策直接效果显著。(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带来联动降价、跨区域降价效果,国家集采政策下降价成为大势所趋。(3)部分地区存在非中选产品、可替代药品使用增加的潜在风险,提示需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