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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营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开始见诸报端。一些民营企业为员工提供了食堂、宿舍、娱乐室、阅览室等生活娱乐设施和服务,逐渐建立起企业内部的“小社会”。企业办社会并不是一种新的现象。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经济体制改革后,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职能被逐步“剥离”。因为,企业办社会让国有企业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相比,国家并未规定民营企业具有“办社会”的义务。因为,民营“办社会”的内容以企业的非法定员工福利为主。企业现在却主动去“办社会”,这可能与企业本身和所处环境发生了变化有关。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研究民营企业“办社会”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到民营企业生存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从而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建议,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目前,大量农民工集中在民营企业中工作。民营企业为农民工提供生活设施和服务有利于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因此,研究民营企业“办社会”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有积极意义。另外,民营企业“办社会”是对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与服务的补充。研究民营企业“办社会”可以部分反映公共资源与服务供给中的问题,从而为解决这些问题打下基础。因此,本文对民营企业“办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了探析。首先,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研究对民营企业“办社会”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寻找出不同企业“办社会”的共同点,以使后续的研究内容更为聚焦。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民营企业“办社会”的原因分析。企业的行为受到企业内外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从经济环境、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共资源与服务的供给三个方面对民营企业“办社会”的原因进行分析。经济环境和公共资源与服务的供给是企业“办社会”的外部因素,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办社会”的内部因素。在经济环境原因中,本文将分析经济体制和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办社会”的影响。在企业社会责任原因中,本文从道德动因、经济动因和制度动因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动因进行分析。在公共资源与服务的供给原因中,本文指出了企业“办社会”的无奈。在理论分析的同时,笔者穿插以经验材料对理论分析进行佐证。最后,本文对民营企业“办社会”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和反思。现有文献主要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办社会的现象进行了研究,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企业“办社会”的现象研究较少。另外,现有文献对企业提供员工福利的类型和效果进行了研究,却没有对企业提供这些福利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本文以民营企业“办社会”的原因为研究重点,从经济环境、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共资源与服务的供给三个方面进行了探析。因此,本文的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