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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关系到中国9亿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特定用益物权制度,它为占全国总人口80%以上的农民提供安身立命之所,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的蓬勃发展,农村宅基地的价值日益凸显,大量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的纠纷、矛盾和脱法现象也伴随而生。因此,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通过法律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合理配置权利,促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良性运行,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法律问题。该部分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发展过程出发,详细介绍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从无到有的产生、发展历程;阐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所用权之间的关系,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了明确定性;并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各项特征。 第二部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这一部分全面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消灭,阐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宅基地以及丧失宅基地的完整流程。最后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颇有争议的一户一宅和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第三部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该部分主张借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改革的成功经验,使现行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接轨,建立起“有偿、有期限、可流动”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使农村宅基地流转起来,真正成为农民手中可支配和可实现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