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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的外交史研究内容十分丰富,研究成果也相当丰硕,但是在地方外交史研究方面还略有不足,特别是北京政府时期的的地方交涉署研究一直没有被过多关注,现有的相关研究也只是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制度。因此,本文主要叙述民国时期交涉署制度的兴起和发展,以中华民国时期的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署作为研究对象,对交涉署制度、机构的组成、交涉员的选拔与任用以及重要交涉案件进行深入详细地分析,更好地认识到其在中国近代混乱的时代背景下,交涉署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在维护东北主权方面的作用如何。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包括文章的选题意义与研究现状。本文的选题弥补了东北地方外交史研究的不足,同时也作为对地方交涉署制度研究的补充。第二部分也是正文的第一章,这部分是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署的设立与组成,主要叙述晚清至民国时期在地方对外交涉方面是怎样变化的,探讨地方交涉机关是如何发展和变化的,此外,在这一部分还着重阐述了吉林交涉署的前身—吉林交涉司,使地方交涉机关的演变更加完整清晰,加强对于地方交涉署机构的背景的认识与理解。阐述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署的成立、交涉署下设机构、经费问题、基本职能等,还包括交涉员的选任资格与条件,通过了解历任交涉员的履历来了解特派交涉员的选任要求,可以发现外交部特派交涉员的要求之高,选拔之严格,并非一般人所能担任。第三部分是正文的第二章,主要阐述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员的交涉活动,这部分涉及吉林交涉署与日本、俄国,以及其他国家之间交涉的重要案例,通过这些事件可以清楚地了解在遇有重要交涉事件时,吉林交涉署交涉员在其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第四部分是正文的第三章,主要总结阐述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署在近代东北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在这部分首先阐述了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署对中央的作用,交涉署首先要为中央外交部提供情报,地方的对外事务不仅仅由交涉署独自办理,交涉署与中央有着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件,交涉署无法独自决策时,外交部会给予意见,另外,外交部在征集建议时,交涉署也要向外交部献计献策,共同商计处理办法。这样,中央与地方之间就实现了良好的互动交流,从而使得外交部吉林交涉署与外交部之间形成了一种“互补机制”,使得交涉事件得以较为完好的解决。此外,通过具体事例的分析,阐述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员在对外交涉当中是如何维护东北地方主权的。第五部分是结语,将论文的主要阐述内容进行总结与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