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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愈演愈烈,消费者越来越喜欢采用私力救济的方式解决问题,私力救济的方式多种多样,有平和I的方式也有过激的方法,稍有不慎就容易酿成冲突。消费者私力救济容易触犯法律,因为消费者私力救济带有一定的民间性,它的种种手段源自于民间。消费者私力救济也容易侵害经营者的利益。就算如此,也有许多消费者愿意以私力救济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私力救济的优点也很明显:1.低要求就是指私力救济几乎任何普通人都能办到,没有特定的专业要求和金钱要求。2.低耗时就是私力救济比公力救济耗费低得多的成本。3.高效率是指私力救济比公力救济花费低得多的时间。4.手段选择多样化等等。消费者私力救济对于公力救济的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功能补足。公力救济受到一定条件的制约,不可能成为唯一的纠纷解决机制,而私力救济没有太大的限制。第二,节约大量的司法资源。现在是一个诉讼膨胀的时代,200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大会作报告时透露的两组数字引发社会普遍关注: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首次突破1000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突破1万件。法院当前面临的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案件类型不断增多、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的严峻态势摆到桌面上。第三,这种补充还体现在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的交融上消费者私力救济行为容易导致或者违法犯罪,或者损害社会利益和公共秩序,或者造成经营者利益的重大损害。因此,对于消费者私力救济行为要设定一个必要的范围,只要救济行为都不超出这个范围那就是合理的。消费者私力救济行为按照暴力程度不同,对其设定的限制也必然不同。课题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并介绍消费者私力救济现状:先对目前社会上众多的消费者私力救济现象进行归纳,进而研究私力救济现象众多的原因,再是提出目前消费者私力救济的困境;第二、三部分着重分析消费者私力救济的概念、特点、一般性理论以及正当性依据;第四部分,提出对策、解决问题,结合消费者私力救济的特点给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