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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本文对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对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 本文首先阐述了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一般理论,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的概念;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及发生原因: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起源和发展: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意义等。其次,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针对中美两国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方面的差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两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背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主体积极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利用及评价;处罚;受害者救济制度等。针对同美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差距,找出并分析我国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组织体系及监测技术水平落后;缺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经费及专业技术人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利用评价水平低;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不清等。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无法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为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笔者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细化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法律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受损害者的相关赔偿法律;加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组织体系及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强制性与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分析评价和药物流行病学研究工作,科学地判定药品和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扩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范围;征收药品安全评价费;加强中药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研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宣传,加强社会对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认知程度等。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通过对中美两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状况的研究可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美国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针对存在的差距,找出我国现阶段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进一步开展,严重影响着人民用药安全。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