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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食对于国人来说可谓是重中之重,舌尖上的美味也是遍布各地。然而近年来,地沟油、皮革奶、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多次发生,不仅给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威胁,而且对构建和谐社会十分不利。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人民关注,“如何买的放心,吃的安心”也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难题。 餐饮行业作为食品行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与消费者直接相关,其涉及到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对不容小觑。2015年,我国卫生部通过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共收到食物中毒报告169起,中毒5926人,死亡121人,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的占53.2%。因此,只有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才有可能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机率,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 近年来,我国在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上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健全、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监管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不高等。因此,我国急需采取新的办法、措施,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对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进行完善健全,从而有效控制和减少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首先,本论文基于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品的经济学理论,阐述了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必要性。其次,笔者通过对路桥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认知与行为的调查,笔者认为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加严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大日常政府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再次,笔者通过走访调研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查阅资料,并结合之前对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调查研究,发现路桥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政府监管力量整体薄弱、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政府监管的长期效果不显著、对流动食品摊贩的政府监管不够精细、乡镇农村餐饮服务水平低、消费环节隐患多、取缔违规经营餐饮单位存在阻力等,并分析问题的原因主要为政府监管存在多头管理、缺乏全程性政府监管、政府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第四,笔者通过借鉴国内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先进经验,并对我国上海世博会的餐饮政府监管进行案例分析,从中找到启示:政府监管机构要科学设置、政府监管制度要完善、政府监管频率要合理、政府监管评分要有针对性、政府监管手段要信息化。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完善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对策:政府监管权要下放基层、加强政府监管队伍力量建设、制定有地域性的法律法规、运用信息化手段智能政府监管、加大违法经营成本、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