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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不仅对于国家机关招募大批优秀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有效地实现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这一宪法权利。目前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在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历史沿革之后,正在逐步趋于完善,已经有了明晰的体制架构和比较严格的运行程序,使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也促进了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对公务员制度改革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在公平准入、制度设计、考试内容等方面还欠缺科学性与合理性,如:对年龄、学历的不合理限制;多头重复的考试安排和单一的等级体制;行政能力测验目标的偏离和面试方法不尽有效等等。这些考录制度弊端不仅对国家选拔真正的人才不利,而且还阻滞了法治社会的进程,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如何全面提高公务员考录的质量和水平,使考录工作更趋于规范、公正、科学和严谨,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虽然在我国,研究弊端和对策方面的理论文章很多,但是都几乎没有对我国现阶段为什么存在这么多弊端进行原因上的深刻剖析。没有深入分析原因,势必会使得提出的对策和解决方法流于肤浅,不能从社会、经济、历史和文化等根源上解决问题。笔者调查和研究公务员考录问题时,大量搜集了近年来各级各地公务员考录笔试和面试试题,结合本人考录国家公务员的亲身经历,并访谈多个参加不同种类公务员考试的考生,然后又阅读相关文献资料,最后进行了长时间的归纳、整理和深度思索。这一切努力使得本文在几乎囊括了所有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的公务员考录制度方方面面弊端的同时,又在指出弊端的危害性和弊端产生的原因方面拥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相关研究的空白。通过对弊端产生原因的深刻剖析,再加之借鉴其他一些国家公务员考录制度的经验和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带给现代中国社会的启示,本文提出了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完善的对策设计和改革构想。文章认为:目前应当建立公平的报名准入制度,只能依据职位本身的要求来确定报考资格条件,报考权益受到侵犯时应有相关救济制度;应当进行考试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整合全国的公务员考试,固定考试时间,允许多选报考部门,考试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要求报考者须有基层经验或社会经验,多等级职位招考,细化分类、区别考试内容,规定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有效期等;应当科学化设计考试内容,增强行政能力测验试题的实用性,设计成考前无法准备的科学性试题;应当提高公务员面试录取制度的可靠性,不可委托用人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且应提高面试试题的科学有效程度,增加心理测试;应当建立强效的考录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等等。鉴于各种考录弊端都是互相关联、互为因果的,所以,对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完善,也决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局部修缮,而是需要整体制度的改进,以此来实现公务员考录制度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