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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法学教育模式为研究视界,在明确法学教育模式的内涵基础上,集中探讨了世界主要典型法学教育模式的特征、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模式的发展、法学培养目标的发展变化、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革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对法学教育发展所起的作用等方面的内容。针对当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入21 世纪的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模式提出初步改革思路。全文基本结构由“世界典型法学教育模式评析”、“当代中国法学本科教育发展及现状”、“当代中国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的构建与实施”等主要部分组成。本文第一部分主要评析了世界典型法学教育模式的特征及其所采用的主要教学内容和方法。通过对世界经典法学教育模式的比较,分析每一经典模式所产生的独特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并对每一种经典模式的优点进行吸收采纳。目前世界典型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价值观可分为职业素养培养和人文素养培养两种类型,前者以美国为代表,后者以德国为代表。造成法学教育价值观分离的原因是两大法系的法律观、法律渊源、法律家和法学家在法律秩序建构中地位不同。在当代,这两种不同价值培养观出现了趋同的态势。虽然世界典型法学教育培养价值观对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培养方向有某种价值导向作用,但在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化的浪潮前,我国法学教育培养观依然面临着新的挑战。评析国外模式,是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提供探索思路,对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探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第二部分主要对当代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作了历史性回顾,并对其现状特征进行了简要论述。了解与掌握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历史,是对其今日发展态势作一梳理;了解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是为了深层次剖析其存在方面的优劣态势。通过梳理与分析,为下一章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深层分析作好铺垫。本文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我国当前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前两部分内容的铺垫和比较,本节从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的视角出发,得出我国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侧重学术教育、法学培养目标定位不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疏离及相互隔膜的现实结果。这一部分的分析与剖析,是为下一部分的改革思路与模式构建提供理论出发点和支撑点。本文第四部分是重点部分,提出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改革思路及构建。主张重视法律职业的同质性教育,明确法学培养目标,健全教育行政管理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法学监督体系,重建具有新型培养目标的大学本科法学教育模式。法学教育是以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