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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割裂的二元土地制度,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十七大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了深入改革,探索改革农村试点实践、土地市场培育以及征地制度等方面,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突破。十八届三中全会表明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应该坚持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这对于加快推动土地制度改革、改变城乡二元体制、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都意义重大。然而,我国政府对放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一直秉持谨慎稳妥的态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方利益关系没有理顺,容易导致新的社会问题产生。与此同时,在现有的改革试点实践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解决,其中土地收益分配问题作为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核心部分,涉及到农民、政府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等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就需要对土地入市流转收益分配进行研究。本文的内容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阐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梳理现有国内外相关文献并进行述评,并对本文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进行概述。第二部分界定本文的研究对象的范围及基本概念,并对文章中运用的相关理论进行论述。第三部分进行规范分析。探讨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及其问题,包括各个环节的收益分配,流转程序和收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进行试点案例分析。本文以宜城市试点改革为例,对利益相关者的意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目前流转现状和问题,研究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以及对目前收益分配状况的满意度,探寻现行收益分配制度的可行性。最后一部分是以宜城市为出发点,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促进收益合理分配的政策建议,需要政府予以调节,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