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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王朝灭亡,民国建立后,由于缺乏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很快陷入到了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经济江河日下,社会秩序失控,灾荒频仍,战乱不断,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全国大部分省份土匪蜂起。察哈尔地区也不例外。匪患是民国时期察哈尔地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民国时期察哈尔地区的匪患是惨烈的。察哈尔地区匪患肇始于清末民初,在民国十五年(1926)前后形成泛滥的局面。察哈尔地区匪患持续时间长,活动范围广,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口内外十六县可以说是无县不无匪踪,无县不无匪警。匪帮与匪众众多,其具体数字已不可能被统计出来。土匪以绑架和抢劫为谋生手段,疯狂地进行杀人越货的活动。察哈尔地区地理位置重要,在军阀混战时期,尤其是国民军与晋军、奉军混战时期更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军阀混战,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灾难。察哈尔地区兵匪不分,兵灾严重;饱受邻省土匪、散兵游勇之骚扰和洗劫。这些都是察哈尔地区匪患的重要特点。连年的兵灾匪患对察哈尔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冲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以致给部分群众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心理阴影。严重阻碍了察哈尔地区的农业、工商业、和牧业的发展,加剧了较落后经济环境下察哈尔农村的贫困化。察哈尔地区匪患勃兴不衰,是有其原因的,包括社会政治因素、自然地理因素和个人心理因素、察哈尔地区移民社会特性等。综合当时全国大的历史背景和察哈尔地区匪患的具体事实,我们认为地方军阀割据混战,政府控制力弱,社会秩序失控是匪患形成的根本原因。地方政府剿匪不力,甚至是不作为,这些都是社会政治因素;而民国时期察哈尔地区灾荒频仍,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等则是匪患兴起的自然地理因素;个人的投机心理、报复心理或求存心理则成为部分人铤而走险成为土匪的内在驱动力,这些则属于导致匪患勃兴的个人心理因素。由于察哈尔地区匪患的严重,地方当局和当地民众通过不同方式予以应对,当局主要是进行武装剿匪,而民众则采取自卫的方式抗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