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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结合是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有效的根本的途径。在总结此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界定了产学结合、合作教育和机制等核心概念。借鉴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工具,回顾和分析了国外高等职业教育的产学结合机制。 中外产学结合的历史经验是我们今天研究和探索信息社会产学结合机制的宝贵财富。欧美的产学结合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学徒制。经过16世纪莫尔的《乌托邦》,马克思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到1906年美国合作教育的正式提出。我国早就有“经世致用”的思想,60年代提出了“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从1957年教育方针一直到1998年《高等教育法》,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新中国的教育方针。 本文主要介绍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学合作的现状和机制。归结起来,他们机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其一建立了适应产学结合的政府机构,其二确立了产学结合的立法保障体系;其三发挥了行业在产学结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其四完善了教育团体在产学结合中的纽带作用;其五激发了高校从事产学合作的动力。 建国以后,我国高职教育产学结合积累了一些经验,摸索了一些好的做法,但是产学结合存在着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学校的毕业实习脱离生产实际等等诸多问题。主要原因是政府在这方面的缺乏具体措施、法律法规不健全、高职院校创新能力有限等等。 如何借鉴国外产学合作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笔者认为,首先出台有关法律和制定相关制度保障产学结合顺利进行,其次转变政府职能营造适合我国产学结合机制,再次发挥行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结合中的作用,另外创新我国产学结合的模式建立产学官研四位一体的经营实体,最后要注意发挥教育团体在产学结合中的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