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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政治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发展体现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情民意,参政、议政、问政、督政,政出于民,政施于民,代表公民行使参与国家政治的权利,保障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是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的制度要求,将有力地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 基层(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占代表总数的比例很高,代表人数庞大,来自基层并根植基层,能充分反映基层群众的政治利益,并能正确引导基层群众的政治诉求,基层人大代表的主观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意愿、客观履职环境和制度保障必然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顺利实施。 作者选择调查河南省两县的基层人大代表。以随机抽样的统计方法和问卷调查的分析方法,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地方群众和代表在调查中提出了他们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提出了一些积极且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对于作者通过分析解决突出问题提供了可靠的帮助。 作者认为,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不容乐观,问题很突出,亟待解决。 首先,基层选举工作没有紧密联系群众,基层代表在工作中缺乏工作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选民与代表在选举前没有充分的交流和接触,选民不了解甚至不认识自己选区的候选代表,同时通过这样选举出来的基层代表责任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深入群众,与群众沟通,帮助群众通过中国人大代表制度参与管理地方事务,日常工作流于形式。 其次,相关专业知识不足造成基层代表的履职能力不能满足制度要求和群众期望。无论是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还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基层人大代表都应该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基层人大代表通过向大会提议案、建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预算等工作履行职责;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基层人大代表通过走访群众、各级地方官员、耐心听取意见,善于发现问题,积极提出问题并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监督政府日常工作,实现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等。但基层人大代表学历相对较低,且欠缺相关专业知识对履职的支持,因此工作成效受到直接的影响。 再次,基层人大代表不能有效履职有其主观的因素以外,还有客观的因素,就是履职需要全面充分的制度保障和开放透明的政治环境。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基层人大代表在主观条件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选区走访,调研并参加相关集体活动等工作都需要有各项规范科学的制度支撑,如时间、物质、经费上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而这方面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另外,就是基层人大代表在地方开展工作的自由和权力需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否则解决地方群众问题和监督地方政府难以实现。 针对调查基层人大代表履职中显现的多方面的突出问题,作者深入分析总结,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矛盾造成的: 一是从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地位看,明显缺乏独立性,之间联系过于紧密,基层人大代表在实际工作中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初衷,履职中回避问题,不能真实表达民意、民声、民情。 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致使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 三是基层人大代表普遍的低学历与代表履职专业性形成鲜明对比,从而使代表工作难以开展。 四是基层人大代表兼职制度,造成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时间、精力和利益冲突。 基于基层人大代表履职中问题的原因分析,作者提出四项建议措施,保障并促进基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 一是规范代表选举和监督,引人竞争机制、绩效考核和任期不尽职退出机制; 二是促进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激励机制并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提高代表专业素质,组织代表定期进行专业的全方位的培训; 四是赋予基层人大代表专注的履职地位,推进基层人大代表专职化。 四项建议措施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基层人大代表尽职尽责,发挥基层民主政治的关键作用,更好地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实施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政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