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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考试官按职能分类,乡、会试在外提调、监临者称为外帘官,在内主考、同考者称为内帘官。本文明代乡、会试考试官的研究对象是内帘考试官,内帘官包括主考官与同考官,其中主考官的职责是命题、审定试卷等次、录取,以及将考试情形、录取名单一并上报朝廷;同考官的职责是负责阅卷,对主考官提供帮助。本文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明代考试官在不同时期选拔标准的变化,梳理科举条例中对乡、会试考试官出身、派遣方式、数额的具体规定。各省乡试考试官由地方自行选聘教职变化为由中央派遣京官主乡试;会试考试官由初期的翰林院各级官员担任演变为宣德、正统后以大学士担任。说明考试官选任的品级在不断提高。第二部分为考试官的职责,随着明代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上对心学的推崇,使考生文字多靡浮不实,考试官通过在命题内容上依经据典,在所选程文上朴实典雅,以此引导科场行文风格恢复浑厚平实;当考试官自身文字浮华险怪之时,考生会受其影响,文章多离经叛道之言。明廷为了避免科场弊端,对考试官实行宣誓与回避制度。第三部分为考试官与考生的关系:首先是考试官与考生科场关系,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科场中考试官对收受私利、权势亲属考生的照顾,二是考试官校文不公、搜检过度引发与考生的矛盾冲突。其次是考试官与考生科场外演变为座主与门生的关系,以李东阳与其门生为例,说明若座主廉洁清明,其下门生也多追随其质朴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