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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高等女学校令》的出台对明治时期日本女子中等教育制度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意义,同时也对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的确立起到了推动作用。本文聚焦《高等女学校令》,重新解读了近代日本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的内容及特点。本文首先分析了《高等女学校令》诞生的历史背景。女子初等教育的普及,启蒙思想家的女子教育理念,工业革命的飞速发展,中日甲午战争的影响,修订不平等条约带来的基督教思想的扩张,都对明治政府着手发展女子教育起到了促进作用。其次,本文考察了《高等女学校令》中规定的课程内容,并据此分析了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的内涵及特征。其中,修身课程反映出明治政府有意识地培养女学生的忠君爱国意识和对家庭及社会的责任感。历史课程强调了日本政体的特殊性,宣传了天皇至上主义。而仅针对女性设置的家务、裁缝等家政课程,反映出女子教育家女性定位于“家庭”的性别特点。由此,本文探讨了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的进步性及其两面性。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的普及加深了日本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提高了日本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但同时,它试图统括所有阶层,实则隐含了男女由于性别不同应当承担不同社会分工的思想,是无法囊括所有阶层的。继而,本文探究了《高等女学校令》施行后在全国各地的普及情况,并针对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在推行过程中,与要求女性“三从四德”的传统儒家女子教育思想的碰撞进行了解读。同时,本文聚焦了私立女子学校对其采取的态度。推论出在面对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时,基督教女子学校做出抗争,坚守了其建学精神,而其余私立女子学校则顺应该教育理念,调整了办学宗旨。最后,本文将高等女学校的课程设置与面向男子的一般中学校的课程设置进行对比研究,探讨《高等女学校令》中隐含的男女教育的差异性,并解析了明治政府试图通过女子教育赋予“女性”的社会性别角色。将“女性”定位于家庭,加强道德教育的同时,向她们普及近代科学知识,这正是明治政府重塑“女性”并赋予她们新的社会性别角色的特点所在。上述研究过程探讨了明治政府经由法令所传达的信息,明确了明治时代女性的社会性别,进一步加深了对贤妻良母女子教育理念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