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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1年9月1日天津市施行了相关的交通影响评价规范,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出交通影响的要求。在土地与交通协调发展的道路上,走了里程碑的一步,然而,在规划编制的整体性及城市运营系统性两个方面,目前的评价仍有缺陷。在规划编制的整体性方面,目前的评价仅仅针对中观层面以及微观层面进行研究,缺乏宏观层面的控制有可能导致土地与交通的协调性在城市发展方向、发展模式等宏观方面上的失控。另外在城市运营系统性方面,天津虽然已有相关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交通系统的评价体系,并且两个评价体系中都有涉及到另一体系的指标,但也未描述清其间的关系,而且在提倡可持续发展及发展承载力的大背景下,缺乏关于环境承载、经济发展等其他层面的考虑,缺乏系统性。此外,本文从国内外相关的理论与案例研究入手,总结、分析、借鉴国内外城市评价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相关技术方法和指标;立足于我国城市发展的特征,结合天津市土地与交通发展实际情况,通过调研证实宏观层面的必要性,建立出完善的天津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协调规划的评价框架、评价流程、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另外,结合天津土地利用与交通评价,通过层次分析、指标值的规范化、权重因子计算、综合评价结果计算,对宏观土地与交通现状进行研究。依据宏观层面的分析,从规划和政策两个层面,提出对现状宏观层次的城市土地与交通协调发展的解决措施。通过具体解决措施对指标体系的影响分析,揭示解决措施对城市各项发展的相关影响,表现了指标体系对于各类方案的控制评价能力,由此探讨解决城市交通这个复杂又系统的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