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休息权是基本人权,是劳动者谋求发展、维持尊严的基础性权利,但是却面临着被严重侵害的现状。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工作时间制度为基础,延长工作时间制度为补偿措施,休假制度为提升休息质量的休息权保障体系,但是劳动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劳动执法中存在的漠视等各种原因,导致现实中各种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年来数字时代下数字技术和平台经济催生的新就业形态改变着劳动用工模式、工作方式、就业理念乃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休息权是基本人权,是劳动者谋求发展、维持尊严的基础性权利,但是却面临着被严重侵害的现状。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工作时间制度为基础,延长工作时间制度为补偿措施,休假制度为提升休息质量的休息权保障体系,但是劳动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劳动执法中存在的漠视等各种原因,导致现实中各种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年来数字时代下数字技术和平台经济催生的新就业形态改变着劳动用工模式、工作方式、就业理念乃至整个就业结构,导致工业时代建立起来的劳动者休息权保障制度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引发人们对劳动者休息权保护问题的广泛关注。其一,法定休息权适用的主体是建立在具有确定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导致大量不具有劳动关系的就业者面临休息权救济困难的现状;其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人们工作效率,同时也让远程工作、居家办公成为现实,但造成工作时间隐性延长,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更加模糊,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侵犯更加严重。首先,数字时代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仍然是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基本前提,但是数字时代新的雇佣方式导致传统的劳动关系从属性发生认定困难,致使一部分从业者丧失“劳动者”的身份。新业态劳动者工作超时,频繁加班已成现状。休息权作为劳动基准重要内容之一,理应是所有参与劳动活动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针对已提供劳务但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措施可分为两个保护层次:第一是将符合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纳入到劳动关系保护的范畴;第二是将劳动基准适用社会化,将劳动基准的保障范围不再限缩至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而是将扩大到每一个参加劳动的从业者,充分确保所有参与劳动的工人享有宪法所规定的休息权,保障最基本的日最长工作时间和最短休息时间。其次,数字时代智能化、远程化、移动化的工作方式使得工作与休息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工作方式的转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迫使用人单位采用更为隐蔽的侵权方式实现对劳动者时间的压榨。现有的工作方式使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时间具有部分裁量权,但是工作时间变的更加不可预测和不可确定。休息时间是相对于工作时间而存在的,工作时间的不可预测会导致休息时间存在被严重侵犯的风险。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导致一个人在休息期间还必须接收老板的指示,劳动者相比在工业时代受到用人单位更多的支配和控制。数字时代下如何使劳动者摆脱自由表象下时间的被支配者是个值得发生深思的问题。最后,符合数字时代的休息权保障制度应该是在确保符合劳动标准的劳动者得到劳动法所规定的所有休息休假措施的同时,并为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供最低工时标准的保障。针对数字时代劳动者休息权来讲,要确保参加劳动的工人都享有适合自己工作方式的工时制度和休息制度。从完善休息权的理论原则出发,将实质正义原则、工作与生活平衡原则、自由价值原则贯彻到劳动者休息权的立法理念之中;从完善我国的工资标准出发,明确最低工资限额,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准;从完善我国工时标准出发,明确工作时间、加班规则、建立弹性工时制度以及立法承认劳动者享有不回复权等权利;从完善我国的监督执法处罚出发,设立劳动刑事违法制度,完善劳动监察监督执行方式,为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谐的劳动关系必定是劳资双方共赢的局面,在如今经济形势紧张的局面下,更应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在保证劳动者最低休息时间和限制最长工作时间的基础上,将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规则交由劳资双方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的方式确定。
其他文献
在算法、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重要性及其经济价值不断提升,其更是以数据为核心资源的数据驱动型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源动力所在。为了占据更有利的市场地位,数据驱动型企业多数采取以经营者集中的方式获取数据资源,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整合,以改进产品和服务。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一方面能够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促进创新;另一方面其具有的网络效应和封锁效应也可能导致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转型升级,人们的消费需求被极大释放,消费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当前我国居民消费领域呈现许多新特征新问题,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非理性消费行为就是其中的突出现象。非理性过度消费,一方面加大了生产资料的消耗,加剧了资源能源的损耗;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大量的消费垃圾,对整体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基础。人类社会要想继续发展,要想拥有更好的生存空间,就必须重构有利于生态环境
伴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深水区,企业数据利用行为逐渐专业化,企业角色逐渐由自身数据持有者转向用户数据中介服务者再转向数据集大成者的卖方平台。司法实践中,企业数据也出现诸多分类,如原始数据与衍生数据,数据产品与数据集合等。企业数据的利用样态也由带有技术中立性的浅层链接转向逾越中立边界的深层链接,由数据链接转向数据抓取、盗取,由抓取数据转向替代数据服务。其可以被类型化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他企业数据和利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股权代持的现象层见叠出,查阅相关文献发现针对代持股权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该如何处理的探讨却不多见。通过查询相关案例可知,此类案件并非寥寥可数,并且人民法院在对于此类案件该适用何种法律依据和该作何裁判各执一端,其争议的核心在于外观主义之适用范围。众所周知,外观主义的适用情形一般是对权利外观产生了合理信赖并进而实施了交易行为,其具备容易识别并操作简单的特点,所以适用外观主义能够较
意识形态领导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立党、兴党、强党的重要武器和关键所在。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承担着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强国的重要使命。在当代中国高校里,红色文化语境是建立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领导权和对意识形态领域实施领导权不可或缺的文化土壤,红色文化语境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统一的、互为表里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导权在文化语境表现上就是红
生态文明是人类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国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认识的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湖北省大冶市地处鄂东南,长江中游南岸,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中共“十八大”以来,大冶市以“生态立市,建设美丽大冶”为战略目标,致力于打造美丽宜居大冶。但与此同时,大冶市在转型发展
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赡养与照护相脱离是当前家庭养老亟需解决的棘手问题。出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求,我国部分地区陆续出台了子女护理父母假政策,以切实保障老年人享受子女护理的权利,维系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缓和劳动者赡养、扶养义务与工作责任之间的矛盾。然而在微观上,各地对子女护理父母假的规定不仅缺乏统一、规范的适用标准和规则,还存在对子女护理父母假的权利界定不明、责任界定不清晰等问题,深入分析
在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转换的这一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发展模式愈发多样化,依托乡村旅游来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其中重要路径之一。近年来,乡村旅游不断出现新模式、新态势和新产品,但在给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乡村旅游也出现了诸如破坏乡村文化元素、乡村旅游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等情况,这使得乡村旅游的高质量发展受到制约。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
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有利于推动劳动法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然而“三孩政策”的施行再一次将女性从业者就业平等权保护推向困难模式。孩子的生育、抚育的时间成本主要由女性承担,经济成本由用工单位和家庭共同承担。但是企业追求经济利润与公司发展,这就造成在招聘中对女性设立较高门槛或直接拒绝录用女职工。因此,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保障女性就业平等权的制度,降低女性在职场上受到性别歧视的几率。故以“三孩政策”为切
在如今数字经济和互联网企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平台企业已然成为了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商主体,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主体研究和反垄断规制制度的研究在不断深入和逐步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相比传统企业而言,其具有动态性、免费模式、双边市场的独特特征,且互联网平台企业集中具有业务生态性驱动、数据驱动以及扩大经营规模边际成本低驱动等独特特征,使得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对互联网平台企业集中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