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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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形势出现动荡,我国经济运行面临巨大压力。受此影响,股市行情低迷不振,既引发投资者恐慌情绪,亦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运转。护盘式股份回购因其可以灵活调整公司股价、向投资者传递积极信号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同时亦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2018年立法机关通过《公司法》修改决定,正式从立法上确立护盘式股份回购的合法地位。紧接着,两大证券交易所颁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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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形势出现动荡,我国经济运行面临巨大压力。受此影响,股市行情低迷不振,既引发投资者恐慌情绪,亦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运转。护盘式股份回购因其可以灵活调整公司股价、向投资者传递积极信号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同时亦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2018年立法机关通过《公司法》修改决定,正式从立法上确立护盘式股份回购的合法地位。紧接着,两大证券交易所颁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目的在于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的护盘回购行为。但是迫于救市的压力,立法修改难免仓促,存在严重的法律漏洞。市场上违规护盘回购股份、“忽悠式”回购股份的情况比比皆是。护盘式股份回购因其人为干预股价自然形成机制容易导致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影响证券市场正常有序发展。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护盘式股份回购的立法现状进行梳理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本文对上市公司护盘式股份回购法律问题的研究以立法内容为分析基础,从基本内涵、程序性规定、实体性规定、违法责任之承担、完善建议五部分分别进行论述,具体而言:第一章在厘清护盘式股份回购的内涵和特殊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其实施可能产生的积极价值和消极影响,并说明公司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理念的转变既为护盘式股份回购的确立和实施清除障碍但也带来了挑战,为之后法律问题的剖析理清思路和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公正的程序机制,是确保上市公司护盘式股份回购制度稳健运行的基础和前提,从实体层面合理构建护盘式股份回购的实施内容,则是发挥上市公司护盘式股份回购功效的必然要求。因此,第二章和第三章创新研究角度,分别从上市公司实施护盘式股份回购可能涉及的程序性法律事项和实体性法律事项进行剖析,结合国外立法以及相关学理研究,重点从决策主体、决策实施、回购范围和数量、回购资金来源和处置方式几方面剖析当下立法存在的问题。第四章进一步细化和区分违法护盘式股份回购之情形,结合国外立法,研究相关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立法改进、监督执法和司法审判提供解决思路。上市公司以护盘为目的回购股份涉及诸多主体利益的实现,关联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转,因此第五章以利益衡量为视角,在合理兼顾和平衡各主体利益以及平稳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宗旨的指引下,对我国护盘式股份回购程序性及实体性法律事项规定之完善,以及护盘式股份回购事后惩治机制之构建提出建议,以期发挥护盘式股份回购的最大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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