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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少数民族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享有同汉族一样的权利的同时,还对少数民族的权利给予特殊保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族制度和政策的作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和保证,实现了政治上的完全平等。党和国家给予了经济上的大力支持,享受许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50多年来,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加快发展,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业绩,2008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226亿元,财政收入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74元。全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造,带来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但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给制度的完善和区域发展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湘西自治州的实践来看,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下的自治州立法权限不完善。民族政策研究力度不够,落实的自觉性不强;现实与政策规定存在脱节现象,在“减免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没有得到体现、“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规定落实不到位。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没有建立健全;有些优惠政策在实施中相互冲减,难以产生叠加效应;交流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力度不大;等等。只有制度政策的不断完善,才有民族地区的新发展、新进步。文章根据发展实际,提出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框架下的州立法权,推进依法治州;加大优惠政策投入,提升政策指引效应;建设特色产业体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教育优先战略,强大发展后劲四个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