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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陋习”比较典型的具体表征为“中国式哄抢”与“中国式过马路”,其背后蕴藏的观念即“法不责众”这一法治观。“中国式陋习”近些年来频繁出现,此类违法行为往往未能得到有效规制,造成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削弱了法治权威。既有研究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理学、行政法学角度对“法不责众”观念或“中国式陋习”进行了探讨分析,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法不责众”观涉及法治态度与法治行为,从这一心理过程来分析“法不责众”问题并结合法学与政治学来构建系统的治理对策的还较少,如何通过对法治心理的引导与规制来有效动员政府与社会的有效互动、达到治理目标的研究较少。由于法治现象属于政治现象范畴,二者在逻辑与实践中具有紧密联系,因此本文拟借鉴政治心理学的相关视角,对于“中国式陋习”现象及其背后的“法不责众”观念进行分析。由于论文选题属于法政治学热点现实选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此文章采取应用研究的研究范式,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针对先期理论解读与探究设计半结构访谈纲要与量化问卷,通过搜集的质性与量化材料来佐证文章观点。文章涉及理论包括借鉴政治心理学视角的法治认知、法治情绪情感与法治态度的形成与作用;法治群体心理过程中的从众心理、去个性化过程;法治群际关系与刻板印象。在完成理论分析后,文章以此作为主要逻辑线索,结合法学与政治学相关内容,从治理主体、治理制度与治理外部环境三大角度构建治理举措,包括以下内容:设立“群体事件公安分局”,配合属地民警、特警等,专司哄抢、踩踏、群体冲突等方面事件的处置;“中国式陋习”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界定与公开;公民诚信体系的健全及其与“法不责众”治理的整合;规制媒体效应:实事求是反映客观事实;完善执法理念与方式,健全司法处置途径;推进系统性法治社会化进程,提升公民法治效能感等几大方面,以期通过契合民众法治心理规律的举措来规范民众行为,从而破解“法不责众”这一法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