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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国在制度选择和政策安排上面临着一系列转型和重新定位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谋求“三农”问题的合理解决,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是有效拉动内需,保证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 土地是中国农民最基本的劳动对象和经营基础,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是农民权益保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集体用地经由政府征用转为建设用地。由于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其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和服务目标已经转变,不适应性和滞后性日益彰显,引发了大量的农民上访、对抗事件。鉴于土地征用制度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都将是一个涉及面甚广的公共问题,本文着重在制度层面上对现行土地征用体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分析和归纳,在此基础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界定提出建议,并谋求新的土地征用制度的架构,以保证在以土地开发为先导的经济发展中,实现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和制度本身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