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农村土地和农村经济有其特殊性,户籍、人口、土地的固化以及发展的重心集中在了工业化导致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为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发展水平较低、收入水平较低的农业区域发展,在工业化基本完成、需要深挖经济增长潜力的背景下,我国不断加强对农业经济、农村环境的政策、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力度,从将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建立到“两权分离”改革的提出,已经在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的基础上松绑了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农村土地和农村经济有其特殊性,户籍、人口、土地的固化以及发展的重心集中在了工业化导致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为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发展水平较低、收入水平较低的农业区域发展,在工业化基本完成、需要深挖经济增长潜力的背景下,我国不断加强对农业经济、农村环境的政策、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力度,从将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建立到“两权分离”改革的提出,已经在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的基础上松绑了地权与人的关联度拓展出了承包经营权等概念;但“两权分离”下并未将土地与农户之间的高度联系完全划分开,传统的土地承包主体仍然为本村落的户籍人口。承包权、经营权关联度过高、紧密与人口匹配的情况下经营权的流转难度较大、障碍较多。为解决农户与土地紧绑下土地无法顺利实现相关权利转移的难题,我国提出了“三权分置”改革,针对我国农村资产权属的特殊性质,契合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者)承包的特性,将土地经营权单独分离出来,并赋予其独特的债权,从而可以开展流转、抵质押、交易等系列运营。在“三权分置”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经营权等资产的运营能力、运营水平的提升,是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三权分置”虽然为农村经济特别是土地归属和权利方面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但是从理论的提出到相关政策、操作的落实和实现在实际操作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以来管理较为涣散,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存在较大的漏洞和不足;“两权分离”下土地流转工作推动不畅的重要原因是土地属性不明,农民对其重要性和经济属性认识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难以改变,土地流转相关的配套制度、中介机构的设置、培育较为薄弱,在“三权分置”改革后虽然得到了进步但是并未完全健全完善、形成流畅、顺利的交易模式;农村人才流失比例较高、人口多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农村留守人口以老、弱、病、残、幼为主,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才匮乏,资产运营能力弱;金融机构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金融政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不够,产品创新和产品开发趋于停滞。为解决相关问题,通过在S省H县相关经济主体的实地走访、对比国内三权分置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域相关工作,调查研究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脉络,在归纳总结马克思恩格斯集体经济理论、产权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土地承包法等理论与我国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基础上,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对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等资产,同时明确土地经营权的管理体系、管理规则;二是由县级政府牵头深入开展土地改革工作,省级或市级政府建立市场化、诚信度高的土地流转平台。三是县级党委、政府牵头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的引进、分配、考核、激励、晋升机制,建立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模式。四是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制,建设高水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评估机构和风险防范体制等方法,为其健康稳定的发展铺平道路、保驾护航。五是因地制宜的适时开展农村的行政区划调整,实现资源的统筹安排。
其他文献
诉前程序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而言至关重要,它能够让人民检察院保持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谦抑性与补充性,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基础。根据2019年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期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就占到了全国检察院所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的76.7%,而在2017年,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才占到2.17%。由此可见,自2018年《检察公益诉
世界银行自2003年起每年都会对全球190多个经济体进行营商环境的打分与排名,2020年我国的营商环境排名为31位,其中我国的破产指标在全球190多个经济体中处在51名的位置,大大落后于31位的平均排名,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关于《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
近年来我国在深圳、北京和重庆等地开展试点改革,设立了一批集中管辖破产相关案件的破产法庭,旨在促进破产审判专业化、集中化和规范化。随着各地越来越重视破产案件,破产程序所涉及的税收债权实现问题也引发愈来愈多的关注,比如税收债权申报的计收标准问题、程序确定问题和清偿顺位问题。笔者的逻辑进路是以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实现的过程为基本框架,包括税收债权的申报、确认和清偿等内容,其中涉及了影响税收债权实现的各方主
在我国金融领域中,商业银行承担着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职责,商业银行的发展与国家和人民密不可分。但随着市场准入机制的放宽,股份制银行及中小银行的不断引入,传统银行业的市场结构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此背景下,本文旨在分析在日新月异的经济形式下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集中度的演变,以及这种演变对各家银行绩效的影响,以便进一步厘清我国银行市场集中度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对市场集中度和企业绩效相关概念进行界定
民事法律行为作为私人创设法律关系之最主要方式,对其效力的评价直接体现了国家强制与私法自治之间的界限问题。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并非一律无效”这一法律共识,最高人民法院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后文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合同纠纷指导意见》)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后
随着经济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越来越重要,党中央将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程度的一个重要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营商环境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其中一类是政务营商环境,其存在较大的问题。从营商环境的角度来看,企业认为这一内容存在极大可优化的空间,从政府改革方面来看,这一角度的改革也待进一步深化。从新时代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出发
近年来,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因权利竞合而引起的税收优先权适用争议也不少。涉税争议不仅阻碍了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实现,降低了民事执行的效率,还影响国家税收入库。本文将实体法层面税收债权的立法趋势与民事执行参与分配的民法理论基础、价值选择相结合,在税收优先权地位动摇的情况下,辨明参与分配中不同权利的效力顺位,并主张建立民事执行中税收问题的衡平机制。本文正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民事执行中税收优先权
在“三农”政策的影响下,乡村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农民的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也越来越高。由此可见,公共服务质量与农民的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然而从总体上来看,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较差,公共服务水平非常低。党中央结合农村地区的特点,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当前发展过程中充分重视到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提
纵观当代各国证券法,无不以保护投资者为核心要义,我国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特设投资者保护专章也进一步强调了保护投资者的内在价值。其中,为解决传统证券民事救济成本高、耗时长等弊病,引入了先行赔付制度这一发轫于经济实践的创新性纠纷解决机制。可以预见,先行赔付将以其“先行”高效、“赔付”充分的特点,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引导市场信用回归、维护市场稳定等方面展现无可比拟的优势。但《证券法》第93条的概述性
我国近年来制造业产值位列全球第一,在2018年更是达到了30.5万亿元。是制造业第一大国。然而制造业产值的不断增加,并不意味着我国就处于制造业的高位,我国制造业与美国、德国、日本相比,仍处于低附加值、科技含量低、高污染阶段,如此庞大的产值背后带来的污染也值得关注。并且,我国之所以成为“世界工厂”,中间品巨大的加工贸易量便是一大原因,而如此大规模的中间品的进出所带来的污染流动不容小视。但由于我国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