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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成熟的国外股票市场中,退市是很普遍的公司发展战略,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和退市制度的不完善,这种现象在我国股票市场并不常见。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上市资格稀缺,上市条件繁琐,很多公司为了节省时间、降低成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合并重组这一方式来达到上市目的。这也导致我国很多上市公司在面临退市时会利用制度的缺陷来避免退市。在《退市意见》实施之前,还没有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被强制退市。因此,对我国证券市场上首家因信重大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将博元投资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博元投资退市的整体因素进行分析,上市25年经历四次控股股东的轮换,通过更名重组来维持其上市公司地位,可以看资本市场存在的缺陷以及投资者无法理性看待退市这一问题;其次分析了导致博元投资退市的直接原因,博元投资为了隐藏股改资金没有履行到位的事实,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就是导致其退市的直接原因;最后分析了导致博元投资退市的根本原因,主营业务频繁变更、不可持续发展使其经营状况陷入困境无法改善,正是博元投资强制退市的根本原因。在对上述三个问题的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上市公司应当理性看待上市、退市问题并且在经营过程中谨慎变更公司主营业务,中小投资者要也要理性看待投资问题,与此同时强化监管部门职能,严格“借壳”重组条件等案例启示。通过对博元投资强制退市原因的案例研究,可以帮助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中小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做出理性正确的判断,其退市后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退市制度的完善及发展都具有一定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