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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开始对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进行补贴,在政策的引导下,农产品初加工水平得到了加速发展。新疆是获得奖补资金较多的省份,对新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具有较高的代表性,不仅可以为其他相似区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供借鉴,同时也丰富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本文以新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为研究对象,在查阅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项目实施背景、实施概况及实施成效,研究了项目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建立了一套具有一定通用性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管理绩效、产出绩效、效果绩效三个方面选取了18个指标,并确定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进行评价。最后,以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果蔬贮藏保鲜库补助项目为例进行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应用说明。得出以下几个主要结论:(1)财政补贴具有明显的引导作用。随着近几年来中央专项资金持续投入,地方和农民自筹资金保持着较高增长率。财政补贴以有限的资金引导更多主体、更多资金涌入到项目中来。(2)通过反复的比较和筛选最终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该指标体系可以用于不同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在方法的选择上,不同评价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通过比较选择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模糊综合法进行项目综合评价。(3)以吉木萨尔县果蔬贮藏保鲜库补助项目为例进行绩效评价,得出管理绩效、产出绩效和效果绩效的最大隶属度为0.8944、0.5336、0.8289,评价结果为优秀、优秀、良好,项目完成效果良好,较为准确地反映了项目实施带来的影响,验证了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的适用性。最后,基于实证研究结果以及对该项目在全疆范围实施情况的了解,针对新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实施提出以下建议:拓宽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加强初加工设施使用技术培训;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加强宣传,提高项目主体思想认识;坚持公示和信息录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