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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参与已经成为公民的一种普遍性和广泛性的行为,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尺度。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就是指当政府做出与公民具有厉害关系的决定和政策时,公民个人或团体通过一定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直接进入政府的决策过程,了解相关的政策信息,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以此来影响政策结果的行动过程。实现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既是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根本途径,也是公民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的选择,实现自身利益的有效方式。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脚步,西方政策科学传入我国,在我国建立了现代化的公共管理新体系,理论界的学者也逐渐认识到公共政策的重要性,并展开大量的理论研究,而且有些还开始作具体的实证研究。经过学界和政界20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政策科学从无到有,逐步在社会科学以及管理科学中站稳脚步,并取得重大发展。但是,我国公共政策研究仍然滞后于西方,其表现在对公共政策制定方式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政策制定的透明化、公开化等方面,不仅理论研究较少,实证研究更是缺乏。公共管理者在不同决策情况下,应该以怎样的标准选择不同范围,不同深度的公民参与形式这一核心问题,正是当今中国公共管理者在公民参与迅速发展背景下急待解决的紧迫问题。我国公共管理要有国际化的视野、本土化的思考和行动,在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公共管理的实践中,特别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断强化公开和透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本文结合我国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实践经验,通过多学科综合研究,试图在公民参与的途径划分和参与过程中政府存在的合法性风险进行全面创新。本文首先以协商民主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为理论基础,就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进行讨论,界定了公民参与的内涵;其次,从信息交流、民主协商、共同决策三个不同层次探讨了我国公民参与的形式,结合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的现状,总结出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的特点以及当前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现实困境。最后,从政府、公民及制度建设三方面提出健全和完善我国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