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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一系列热点案件的出现,尤其那些案情相似但司法结果显著不同的案件引起了各大媒体及人民群众的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法院在量刑过程出现的诸多问题也不可避免的引起了公众对于司法公开、公正的质疑,法院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受到挑战;同时由于在刑法学研究中,一直把关注的重点放在犯罪论上面,而刑罚论往往容易被忽视,量刑问题很少被拿出来深入探讨和研究。也正是基于以上诸多原因,量刑规范化、量刑失衡、法官自由裁量权等问题逐步被显现出来,由幕后走上幕前。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牵头下,我国司法界开始进行了量刑规范化的改革,改革经过前期研究、地方法院试点,于2010年10在全国法院进行全面试点,标志事件就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签发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开始在全国试行。由于我国刑事审判中长期存在重定罪而轻量刑,重实体而轻程序的观念,受其影响,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检察官、律师更多地关注被告人的犯罪定性问题,而量刑问题往往被忽略。同时由于我国的大陆法系传统,在量刑方法上,法官主要运用是类似“估堆”的经验法,而量刑的结果也自然而然的主要取决于法官个人的法律修养及道德准则,以上量刑方法的运用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同罪异罚”现象频发。也正是以上缺乏科学性的量刑方法上,量刑规范化改革势在必行。可喜的是量刑规范化改革自实行以来收到了良好成效,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讲无论是在量刑观念上还是量刑思维方法上都有了深远的影响,各地方法院的上诉率逐步降低,成果显著。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任何一项制度的改革都会不可避免的伴随诸多问题,“前途光明、道路曲折”对于一项改革也是一个恒久不变的话题。在看到改革所取得成果的同时,不难发现改革中伴随的诸多问题已经逐步显现,而且放眼全球看,作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开拓者的美国,经过长时间改革进程也开始不断涌现诸多问题,而且美国司法界,对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利弊、实际效果的讨论从改革伊始便争论不休,至今依旧存在诸多争议。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从理论提出、成立研究小组仅有七年之久,改革全面实行也仅有一年多一点时间,司法界虽对其研究热度不减,理论不断完善,但一项制度的建立总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解和消化,也真是基于此在改革实践中开始出现了量刑方法运用机械化、量刑程序形式化,以及在量刑审判过程中对于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冲突等一系列问题。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如今量刑规范化改革问题俨然已经成为改革中必须面对的挑战,在改革逐步推进的过程中需要有人从中努力发现各种问题,并努力去探讨各种解决途径,笔者看来,这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尽的义务,正是基于此笔者选择了此论题作为自己的论文设计,其目的也是希望通过探讨能为量刑规范化这个在中国司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并因此更好的推进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