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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再加之流动人口的增多,房屋租赁也势必成为缓解房屋买卖的市场压力和社会压力一种重要的选择。然而在房屋租赁日渐重要的情况下,关于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却是止步不前,本文从房屋租赁权的性质、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转租这四个方面入手,较为详细的阐述了当前这几个方面不同的学术观点,并发表了自己对这几个方面的解读和理解。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房屋租赁的概述,就房屋租赁和房屋的定义、房屋租赁的分类、房屋租赁的价值这三个方面整体上对房屋租赁进行分析。第二章主要阐述和探讨房屋租赁权的性质,分析了当前主流的三中观点:债权说、租赁权物权化说、物权说。作者支持债权说这种保守的观点,原因是:虽然房屋租赁权具有物权的部分表象特征,但不是物权,也不是债权物权化,它的的本质为债权请求权,故为债权。第三章主要阐述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它强使租赁物新的所有人作出必要的利益牺牲,以维护承租人业已享有的租赁权,是保护弱者的法学观念的反应。文章分析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价值、基本内涵、适用条件、法律效果及制度的完善。第四章阐述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它是指承租人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给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的权利。它赋予承租人对特定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充分发挥物质财富的社会经济效益,优化使用方式,提高物的使用效率,实现法律的效率价值。第五章阐述了房屋租赁中的一种重要的矛盾产生方式——转租。本章包括转租的概念、构成要件、房屋转租与租赁权转让的区别、原租赁合同与次租赁合同的关系及不同类型房屋转租的法律后果等几个方面,其中重点说明了同意转租和自行转租这两种转租类型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