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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阶梯电价在全国大规模推广,各地方也陆续组织电价价格听证会,各种对电价价格听证结果的不满和质疑不断见诸报端,而总结各种质疑,主要是由于电价价格听证制度中听证代表遴选机制的不成熟造成的。电价价格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遴选是电价价格听证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以2012年四川省阶梯电价听证会为案例,分析目前电价价格听证代表产生机制在如何选、选择谁和选多少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国外价格听证代表产生机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解决思路,以期找到完善提高的办法。 本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章为绪论,叙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介绍了国内外价格听证及价格听证代表遴选机制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指出了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内容,第二章主要描述了相关的概念定义,介绍了本文使用的新公共服务理论。第三章以2012年四川省阶梯电价价格听证会为例,针对性的提出了我国电价价格听证代表产生机制三个变量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电价价格听证代表产生程序和方式方面存在遴选的过程和结果不够透明、产生的方法不合理的问题;二是在电价价格听证代表产生标准方面存在代表选取标准不具体、进一步导致电价价格听证代表出现代表性不足的问题;三是在电价价格听证代表产生比例构成方面存在各阶层人员比例构成不合理的问题。第四章介绍了英国和美国在价格听证代表遴选方面的做法,并与我国的机制进行对比启示。第五章是结合第三章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