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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农保制度试点工作,新农保政策最根本的任务目标是分担农民的养老风险,保障农村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随着新农保制度由试点地区向全国范围的推进,适时对试点地区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立项号:CSH033)的阶段成果。论文运用课题组对钟祥市东桥镇和冷水镇的312户参保农民的问卷资料与部分个案访谈资料,从农民对新农保制度感知的视角出发,通过频次分析,描述了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效果,并通过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从制度文本、经办平台和地方宣传层面对影响农民对制度效果评价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最后笔者在对新农保制度效果进行整体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制度效果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有以下几点发现:1.农民对其感知到的制度效果评价兼有积极与消极,主要表现在:(1)从制度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钟祥地区农民对新农保制度运行效果总体评价较好。58.6%的农民认为新农保制度效果“比较好”和“非常好”,很少的人认为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效果“较差”或“很差”。农民到了法定年龄可以定期领到养老保险金补贴生活,农民觉得这对老年生活来说是的一种制度保障。农民普遍认为:新农保制度的保障效果在农村贫困老年人身上最为突出,因为新农保制度提供的养老金,可以较明显地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缩小农村地区贫富差距。所以农民对制度实施效果持有积极的评价。(2)从制度长远的保障能力来看,农民对制度的运行效果又不太乐观。多数农民认为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的保障能力不足。农民认为养老金待遇与当地老年人基本生活所需相差较大,较难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所需,制度能够分担的老年风险有限,这是制度效果中不足的方面。2.制度文本层面、经办平台层面以及地方宣传层面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农民对新农保制度运行效果评价有所差异: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制度文本层面的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制度规定的养老金待遇、对捆绑政策的认可度、对新农保制度总体评价等4个变量与制度运行效果有显著相关影响,且随着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和制度规定的养老金待遇由“适中”向“过低”或者“不清楚”变化,农民对新农保制度运行效果的评价逐渐降低;对制度规定的捆绑政策以及制度总体评价越高的农民,对制度运行效果评价越好。其中“对新农保制度总体评价”和“对制度规定的养老金待遇的评价”变量通过了线性回归模型,农民对本地新农保制度的评价每增加一个单位,其对制度运行效果的评价就相应增加0.115个单位;农民对制度规定的养老金待遇的评价由“适中”向“过低”或“不清楚”方向每增加一个单位,其对新农保制度运行效果评价就减少0.062个单位。经办平台层面中对经办人员态度的评价、对保险金发放程序的评价两个变量对制度运行效果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经办平台工作人员态度越好,农民认为领取养老金的程序越简便,他们对制度运行效果评价就越高。地方宣传层面中对新农保制度的了解程度、是否知道基金由谁管理、对有关部门宣传工作的评价对制度运行效果有正向作用。对新农保制度越了解、清楚新农保基金管理机构、对当地宣传工作评价越高的农民对制度运行效果评价越好。其中,对有关部门宣传工作的评价变量进入到了线性回归模型中,农民对有关部门宣传工作的评价向“宣传力度很大”方向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民对效果的评价就增加0.066个单位。在以上结论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要提高农民对制度效果的满意度,应从加强养老金待遇、提高农民收入、加大新农保制度的宣传以及加强完善经办机制等方面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