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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友善思想是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先秦儒家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自然三大关系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友好而善良、友爱而和谐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伦理意识等的总和。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基于当时的社会历史发展状况及文明创化的价值追求,比较深刻地阐发了“成人之美”、“与人为善”以及善待自我、善待社会、善待自然的友善思想,并借助于“仁爱”、“礼仪”、“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等观念表现出来,既深化了儒家仁学伦理思想,又扩展了仁学伦理思想的视域和境界。先秦儒家友善思想以“仁”为内核,以“礼”为表现,以“和”为旨归,不仅注重完善自我和成就他人,还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它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中提倡与己友善,倡导人们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前提下,修身养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在德性和综合素质,最终达到“成人成圣”的境界,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提倡与人友善,倡导行“忠恕之道”,以对待自己的态度对待他人,还要求人们以和为贵,宽以待人,懂得宽容别人,更重要的是要懂得“成人之美”,在完善自己的同时成就他人,为他人的成功创造有利条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提倡与自然友善,倡导人们不仅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还要懂得“取物以时”的原则,不能竭泽而渔,让自然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而且对待动物要仁爱友善,不能肆意捕杀,从而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先秦儒家友善思想注重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内涵极其丰富,思想博大精深,对中国传统伦理精神及国民性格的养成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新的历史时期,承继并弘扬先秦儒家友善思想,对于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新的友善美德,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深度发掘和弘扬先秦儒家友善思想的价值和闪光点,取其精华,去其槽粕,促进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建构新时期的友善伦理,形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伦理精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