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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社会工作产生于美、英等西方国家,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的开展,矫正社会工作在中国一些城市和地区兴起并快速发展。矫正社会工作将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导下,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和刑释期间,为犯罪人及其家人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服务,使犯罪人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从而适应社会生活。其性质是社会福利服务。矫正社会工作以人道主义为其哲学基础,广泛吸收社会学、犯罪学、法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形成自身独特的价值理念和方法体系。矫正社会工作的开展有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重塑社会化品格,并能够减少监禁刑的负面影响,缓解日趋紧张的监狱行刑压力,提高刑事司法矫正的效率和效果,矫正社会工作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是我国刑罚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反映的刑罚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方面,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近几年来我国的矫正社会工作发展较快,但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表现在: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完善;服务领域相对狭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齐全;运作模式不成熟;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较低,专业化教育不够;评估体系不配套等方面。但是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相信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矫正社会工作必定能够沿着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运用犯罪学、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等学科的相关知识,从基本理论、实证分析、制度建构三个层面对这一课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全文的基本思路是:第一章:从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写起,重点介绍了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含义、特点、功能、作用、理念及任务意义等内容,为后文进一步论述提供理论前提和基础。第二章:综合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和理论成果,将矫正社会工作划分为司法判决前、监禁场所内、刑满释放后、社区矫正中四个领域,分别介绍矫正社会工作在刑事司法矫正体系中的运作模式和介入途径。第三章:针对我国司法矫正工作的实际状况,论证我国建立并完善矫正社会工作体系的必要性,并尝试从完善法律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加强机构管理、建立运作模式、提高人员素质、完善评估机制等几个方面建构矫正社会工作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