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7世纪兴起的工业革命给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带来了空前的发展,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经济方面建立了辉煌的业绩,但同时由于“高生产、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生产模式,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不重视治理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因而造成地球资源日益匮乏、能源日益短缺、环境日益恶化。包装工业也同其他工业一样,在促进商品繁荣、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首先,包装工业生产中的一部分原材料变成污染物排泄入环境;其次,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因自身化学性能变化导致对内容器或环境的污染;最后,约五分之四的包装产品在一次使用后即成为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政府和社会各界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大量学者对绿色包装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绿色包装发展的落后现状,其中一个方面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在绿色包装方面立法的滞后。虽然我国现行的《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及正准备出台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地方强制性标准,给出了一些与商品包装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尚无完整的专门性的绿色包装法律和行政法规。由此,本文在对现行关于绿色包装的法律法规进行剖析的基础上,逐一分析我国绿色包装法律体系存在问题及其成因,接着引述和总结国外关于绿色包装的先进立法及实践经验,提出了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包装法》的构想,并对我国的绿色包装法律体系的制度构建进行有益的思考。
本研究共分为五章,分别为绪论、绿色包装概述,我国绿色包装立法概述、国外绿色包装立法借鉴、我国绿色包装法律制度的构建。
第一章绪论。本章主要概述了选题的背景和问题的提出,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的现状,阐释了对绿色包装问题研究的意义,草拟了本研究需采取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绿色包装概述。本章主要阐述了绿色包装的内涵为能够循环复用、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而且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及环境不造成公害的适度包装,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生态伦理学理论、生命周期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并具有自益性与共公益性和义务主体多元性的法律特征。
第三章我国绿色包装立法概述。本章逐一分析了我国现行有关绿色包装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GB/T16716-1996),指出我国绿色包装法律体系存在的规定分散而不系统、法律规定过于陈旧、生产者责任的力度不够的缺陷。经过分析得知:经济因素、绿色包装技术和人才的缺乏制、绿色消费不足是造成我国绿色包装法律体系缺位的主要原因。
第四章国外绿色包装立法借鉴。本章主要介绍了欧盟、日本、美国、法国、意大利、丹麦、瑞士等国有关绿色包装的法律规定,发现国外绿色包装法律规定在立法上更加制度化和法律化,在责任分配上明确而规范,在激励手段上灵活多样,值得我国借鉴。
第五章我国绿色包装法律制度的构建。本章主要对我国绿色包装法律体系的构建做出展望。我国应适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包装法律体系,以预防原则、全程控制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以及公众参与原则作为绿色包装法的指导原则,并确定与完善环境标志制度、限制使用的包装材料环境标准、包装减量化应满足的量化标准、分类回收制度、包装物抵押金制度、绿色采购制度等配套措施,且完善相关的法律责任,形成一整套严密的绿色包装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