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革新催生了直播带货新业态的崛起。随之而来的便是网红直播带货频频“翻车”,直播消费纠纷日益增多。由直播带货而引发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典型案例比如王某某诉许某某、快手公司等网购合同纠纷案,法院审理中主要围绕当事人双方的三大争议焦点来作出裁判:一是关于主播带货行为的性质认定问题,即被告许某某作为带货主播是否属于经营者,及其从事的活动是否构成经营行为;二是主播涉案行为是否构成欺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革新催生了直播带货新业态的崛起。随之而来的便是网红直播带货频频“翻车”,直播消费纠纷日益增多。由直播带货而引发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典型案例比如王某某诉许某某、快手公司等网购合同纠纷案,法院审理中主要围绕当事人双方的三大争议焦点来作出裁判:一是关于主播带货行为的性质认定问题,即被告许某某作为带货主播是否属于经营者,及其从事的活动是否构成经营行为;二是主播涉案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三是直播平台快手公司应否履行连带赔偿责任。首先,必须对许某某的法律地位进行定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界定经营者具备“从事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特性,经营行为即经营者实施的经营活动,将带货主播与经营者一体化对待。其次,认定主播许某某涉案行为构成欺诈要以欺诈行为的构成四要件为标准,许某某为了获利,故意隐瞒与涉案手机有关的真实信息并向消费者王某某告知虚假情况,导致王某某对涉案手机的品牌、性能等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基于该错误认识做出了购买手机的消费决定,这一整个逻辑链即表明许某某满足欺诈构成要件。最后,被告快手公司作为直播平台,对其是否符合电子商务平台法律地位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依据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要件反向分析,针对快手公司要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分析,经查明其做到了事先提醒和侵权行为发生后的处置义务,故快手公司无须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现有立法基础上分析直播带货参与主体的法律性质及责任,并继续制定、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才能更好地规范直播带货乱象,维护市场公平。
其他文献
随着经济结构及国家发展内在驱动力的转型,当前新形势下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等职业教育的使命已经由原来单一的教育教学转变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同时逐步推进职业教育的高质量,深层次发展道路。基于大环境的变化,高等职业教育也应当改进学院内部管理,以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本文以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为研究对象,立足绩效管理这一研究领域,选用平衡计分卡管理工具对学院绩效管理进行优化和改进。本文首
预付卡是近年来我国民商事活动中交易支付的一种普遍现象,实践中对预付卡发行公司发行许可审查不严导致法律纠纷逐渐增多,但对该类案件的研判理论界和实务界往往存在较大争议,周某诉某预付卡公司退卡协议给付纠纷案就是一个存在诸多争议的典型案例。周某与王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王某是某预付卡公司实际控制人,因不能按期偿还周某的300万元借款,遂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向周某交付了该预付卡公司等额预付卡,后因预付卡公司原
当前,我国的体育产业得到飞速地发展,体育赛事也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喜爱,而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属于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著作权客体呈不断变化的趋势,虽然《著作权法》2020年进行了修改,但未将体育赛事直播节目规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即使适用新修订的法律条文也并不能很好地处理某些实务问题。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法律属性界定以及保护路径便是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下所带来的难题,新浪公司诉天盈九州公司著作权侵
在我国,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工作已经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伴随着大数据信息技术的日益完善和成熟,互联网平台借助数据信息使得市场交易主体成本降低、方式更为便捷,但随之产生的反垄断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31份案例为基础,通过对近五年的类案进行整理,抽取5份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案例,总结法院裁判的观点,分析中国司法实务中对于在互联网平台之下,怎么划
互联网技术在不断更新迭代给社会公众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一些新的犯罪行为因此而滋生,如充斥于互联网平台的巨量网络谣言和不实消息。一些网络用户为变现网络流量获取经济利益而故意造谣传谣、编造散布不实消息,恶意炒作社会热点事件,带来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为有效规制此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联合发布发了《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尝试引导网民回归
生产力是衡量社会和国家发展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推动生产力的进步,提高财富创造能力,是当今国家和政府的主要工作组成部分。推动生产力的进步,需要对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作细致的分析。在农业社会,社会财富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部门,因此,土地和农业劳动力,就被认为是生产力的主要构成要素,提高生产力的主要手段,就在于加大对于土地和农业劳动力的投入。在工业社会,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部门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贡献者,一方
在即时通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服务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智能手机作为当前技术翘楚,在亲子关系中扮演着沟通桥梁、情感纽带等多重角色,尤其能够在冲突情境下辅助亲子双方管理与维护关系。本文以亲子冲突为研究视角,探究智能手机使用的调适功能及其实现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审视和反思媒介技术在家庭数字生活中的技术伦理与科技理性。具体来说,以智能手机使用为自变量,以亲子冲突解决效果为因变量,以家庭沟通模式为中介变量,并根据以
近些年来,我国新生人口数量持续减少,居民生育意愿也普遍低迷,面临着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巨大压力。生育成本的居高不下,子女教育投入的与日俱增,成为了提升生育意愿的主要掣肘。作为专门针对子女教育的一项费用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对于减轻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有着重要意义,体现了个税政策与国家促进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由于此前从未推行过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公众对于该项政策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及时
涉警舆情近年来处于多发、高发、频发趋势,在风险社会以及5G时代的背景下,涉警短视频舆情作为新型社会力量,愈发得到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涉警短视频在抖音、微信等平台传播过程中集群效应扩大,且动态视频带来更为强烈的情感冲击,传播内容易被“掐头去尾”形成涉警谣言、门槛低下制作便利导致信息杂乱无章。涉警短视频舆情对于公安工作以及社会治理等方面是一把“双刃剑”,对其进行有序管理是公安机关亟需引起重视的工作。本
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其中七十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可撤销行政行为的几种情况,与旧行政诉讼法相比,增加了“明显不当”的新规。对该标准的理解和研究成为法学界的一个新的热点话题。在我国目前的理论及实务中,对于“明显不当”的判断还比较模糊,在司法实务中认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主要依靠人民法官的的法律职业经验和素养。通过筛选、阅读并以87份认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并予以撤销的司法裁判文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