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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宠物伤人、宠物粪便污染、宠物扰民、虐待宠物、宠物保护等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我国当前关于宠物饲养管理方面的研究与当前我国宠物饲养的现实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对于宠物饲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规制方面的研究更是还处在相对初级的层面,对宠物饲养行为的规制体系相对薄弱。如何对宠物饲养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如何健全宠物管理法律规范体系,在明确宠物饲养者权利的同时对宠物饲养行为进行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居民饲养宠物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我国当前城市宠物管理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法律规制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宠物饲养法律规制的发展轨迹、现状和不足,同时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建议。本文第一部分是关于宠物饲养法律规制的概述,主要梳理了目前理论界对宠物饲养的法律规制的基本认识、目前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宠物饲养的基本要求和加强对宠物饲养的法律规制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是关于宠物饲养法律规制基本制度的论述,提出了权利义务并重的宠物饲养法律规制模式。第三部分是关于国外宠物饲养法律规制基本状况的简要介绍,主要选取了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比较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进行较为有针对性的介绍。介绍内容主要有这些国家的宠物饲养法律规制历史及现状、具体制度架构、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三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围绕我国宠物饲养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我国当前宠物饲养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宠物饲养法律制度滞后、法规适用范围狭窄、政府规制不到位等。笔者通过分析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宠物饲养立法思路不清、公众参与不足、关注不够等。针对这样的现状,笔者提出了三大对策:统一宠物饲养的立法思路、提高宠物饲养的社会自律、法律规制政府规制和社会自律相结合。本文在以下方面有创新:笔者理清了宠物饲养法律规制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本文较有新意的地方在于,笔者论述了“禁养”阶段的存在,并将最近几年的新动向总结为“规范饲养”阶段;讨论了宠物概念的法律意义,本文在文章中对宠物的概念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探讨,尤其讨论了当前将植物等非动物在法律上纳入宠物范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了宠物饲养者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在探讨了宠物饲养者的义务的同时尤其提出了讨论宠物饲养者权利的必要性,并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论述;提出了宠物饲养问题的解决对策,本文将相关问题提取出来的同时并进行了仔细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