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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先后推进了两次政府大部制改革,各级政府在职能转变、组织机构设置、履职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今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大部制改革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在地方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即将启动之时,对大部制改革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之所以选择阳江市大部制改革作为个案进行研究,主要考虑阳江作为广东2009年大部制改革中唯一的欠发达地区改革试点,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精干设置25个,在广东地级市中最为精简,被认为“为欠发达地区大部制改革创造了有益的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对阳江大部制改革进行了研究。阳江在2009年大部制改革试点中,注重将上级改革精神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打破了党委、政府的部门界限,将改革范围从政府系统延伸至党群机关,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难发现,由于我国大部制改革仍处于“爬坡”阶段,改革进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如大部门内部融合不足、职能转变难到位、配套改革不到位等,其中既有地方政府探索推进大部制改革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阳江自身的局限。究其原因,主要是顶层设计的缺失、改革观念存在误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既得利益的束缚、评价机制的不完善以及机构编制法制化程度不高等造成的。针对阳江大部制改革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阳江的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化阳江大部制改革的对策措施:一是优化制度环境,加强顶层设计;二是抓住重点,突出职能转变;三是优化运行机制,推动大部门融合;四是完善配套改革,凝聚改革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