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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补充传统的选举式民主,西方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协商民主”。然而协商民主早在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就一直实践着,应用于统一战线和科学决策中,并且一直沿袭至今,发展成为多党合作制度。从此,依托于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与依托于人大的选举民主完美镶嵌在中国的民主制度中,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形式。论文以新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的协商民主为研究内容,即1949年9月至1954年9月。对这段特殊时期新政协的协商民主实践加以阐述,总结协商民主取得成功的原因、特点和经验,分析这段时期协商民主的不足,从而得出对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启示。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问题,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大意义。论文综合运用了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交叉综合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既从党史的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政协的协商,又从政治学的角度来分析在新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的协商民主如何运行。通过对新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特点、经验和不足的研究,得出启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建设。本研究侧重于新政协代行人大职权这一特殊时段,将历史实践与现实意义相结合,具有独到之处。论文分五章对新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的协商民主进行研究。第一章:绪论。这一章主要论述论文选题依据和意义,总结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协商民主的研究状况,阐述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章:新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的地位。这一章主要论述新政协在1949年9月至1954年9月期间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普选条件不够,新政协除了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协商机关,还代行人大职权,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第三章:新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的协商民主实践。这一章主要论述新政协在代行人大职权期间,在法律、经济、外交、政治等方面的协商民主实践。在实践中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协商国是,献言献策。第四章:代行人大职权期间的协商民主评析。这一章主要是对这一时期的协商民主进行评析。总结出这一时期协商民主具有以下特点:协商主体具有代表性、协商内容广泛、协商形式多样、协商主体地位平等、协商过程充分。还从中共和新政协两方面出发,阐释这一时期协商民主成功的经验。同时也指出这一时期协商民主存在不足,即协商层次不全面、协商制度不完善、协商程序不规范。第五章:对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启示。这一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怎么推进当前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即推进协商民主多层化、规范协商民主制度化和加强协商民主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