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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绩效工资对中小学教师工资进行改革,有助于深化和优化此领域的收入分配;有助于改善和保障中小学义务教育教师们的工资待遇;有助于贯彻落实我国的义务教育事业,对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从2009年开始,贺州市的中小学便开始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至今已过去了5年的时间。绩效工资改革所带来的促进作用和阻碍作用也随之暴露,我们必须高度的关注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了完善和推进绩效工资在贺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改革的进程,并为贺州市乃至其他地方的中小学实行绩效工资改革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本文通过对贺州市16所中小学校已经实施的绩效工资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该政策实施的背景、现状、成果,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并就出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经过五年的时间,贺州市中小学绩效工资改革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受到了大部分老师的拥护。首先较之改革前,它有效地解决了教师工资普遍偏低问题,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收入。其次,绩效工资改革的工资水平是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基本持平的标准,缩小了教师与公务员这间的收入差距。再次,它保证了同地区内的教师工资水平基本一致,保障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最后,它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让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贺州市中小学绩效工资的改革,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本文的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教职工对现行的绩效工资制度的满意度并不高。目前贺州市中小学绩效工资改革存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地处偏远的山村的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形同虚设,没有得到实现。二是城镇与乡村、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教师绩效工资差距仍然很大。三是同一所学校里教师的绩效工资收入也存在着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四是绩效考核标准和政策多数以同样统一的标准来执行,这样不够全面、客观,不能体现其多样性、差异性的要求。五是随着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也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绩效工资的实施随着带来的是行政化和腐败问题。对于贺州市中小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复杂的。首先地方政府的财力不足是根本的原因;其次,绩效工资实施的方案中考核的内容有欠合理的地方,制定者会人为的偏向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再次,绩效工资对教师工作的评价方式不够科学、客观。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贺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本文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建议:一是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顺利进行。二是大力提高偏远贫困地区教师经济待遇,稳定该地区的教师队伍。三是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四是完善绩效工资考核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五是对绩效工资改革建立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