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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管理的社区化模式就已盘踞于许多国家之中。这种趋势在纠纷解决领域的直接对应是:社区调解。社区调解作为范围更为广泛的ADR运动中的一部分,其崛起是在法庭之外的非正式语境下,把纠纷解决进行地方化处理的一种尝试。社区调解的理念和制度发端于美国,是一种以社区为依托,主要由社区志愿者担任调解人,并主要解决社区成员之间小型纠纷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在历经几十年的发展与完善之后,其已成为当代美国调解的主要类型之一,并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且有别于其他调解机制的运作模式与流程。社区调解的存在不仅满足了美国诉讼系统减压的需求,还对美国基层社会的治理能力与凝聚力的提升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并且随着我国社区制度的逐渐形成,各种社会问题也会往社区汇集,在对传统的调解经验进行传承的同时,美国在社区调解制度上的经验与做法也许能给我国的社区纠纷处理与基层治理带来一丝灵感。鉴此,文章首先对美国社区调解的发展概况和组织模式进行分析,探讨了美国社区调解的基本特点、组织模式和历史背景。其次,文中对美国社区调解的核心力量——志愿者进行了深入分析,介绍了志愿者采用的三种调解方式:促进式调解、评估式调解和转换式调解。再者,文章对社区调解的基本流程和其中的创新应用展开探讨。最后,文章立足中国问题,思考社区调解对美国社会的现实影响与发展困境问题;在此前提下,文章将美国社区调解与我国社区人民调解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在厘清区别的基础上,参考借鉴美国社区调解制度的有益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