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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是对社会价值所做出的权威性分配,价值取向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作为公共政策的两种基本价值取向,一直是国内外学者争论的焦点。一般认为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取决于政府的价值选择,即取决于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来说,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中为了解决许多同时存在或相继产生的社会公共问题,就需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公共政策。这些政策分布在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出现在不同的时间段,分别构成了各自的政策体系,虽然这些政策体系具有连续性,但也存在区别,这就显示出了政策发展的周期性,导致和表示政策活动周期性的重要因素是政策价值。政策价值变迁大多数情况下是因政策情景的差异而发生的,进而促成政策周期的产生和社会制度的创新,不能对其进行简单的肯定或绝对的否定,在选择了某种价值定位和优先指向时,并不是对其他价值定位和优先指向的否定。政策价值变迁的实质是人们可选择的政策价值在排序上发生了变化。现阶段强调公平价值取向的重要性并不是完全否定效率的重要性,而是在改革开放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社会问题凸现的社会大背景下所做出的战略选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目前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宏观上公平价值取向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缺失,表现为公共性价值的缺失、公正性价值的缺失和公共政策的自利化和功利化倾向。另外,微观上收入分配政策中初次分配有失公平。为了克服公共政策价值偏差所造成的社会问题,就要逐步完善公共政策体制来维护公共利益,还要实现初次分配公平来缩小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