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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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资本市场,股权质押正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一方面凭借其方便快捷等特点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另一方面股权质押的“暴雷”情形也不在少数,也可能沦为控股股东进行恶意掏空的工具,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尤其是对企业价值影响进行研究显得较为重要,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也能提供经验借鉴。而同样在我国,融资融券制度在2010年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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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资本市场,股权质押正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一方面凭借其方便快捷等特点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另一方面股权质押的“暴雷”情形也不在少数,也可能沦为控股股东进行恶意掏空的工具,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尤其是对企业价值影响进行研究显得较为重要,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也能提供经验借鉴。而同样在我国,融资融券制度在2010年开始试点,其中融券制度允许投资者对股票进行卖空,一定程度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正式进入“双边市场”的阶段,也对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基于这一背景,本文进而试图深入探究:融券机制的引入作为一种外生变量,是否会调节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为便于理解,本文将“卖空机制”特指“融券制度”。鉴于上述的现实背景,本文利用2007-2019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实际各项数据,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控制权现金权理论等学说,建立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模型以托宾Q值作为因变量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自变量则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率表示,代表卖空机制的哑变量作为调节效应变量,对文章提出的两项基本假设进行了验证,并在最后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以及内生性检验。为了更清楚地理解卖空机制发挥的调节效应,基于异质性的视角,本文考察了在不同企业产权、管理层权力和行业竞争程度的情境下,卖空机制作用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价值关系的调节作用是否会出现一定的差异。实证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1)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显著提升了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且质押比例越高,企业价值提升越显著;(2)卖空机制被引入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其企业价值将会增加,且质押规模越大,企业价值增加越显著。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后,依然得到相同结论。本文进一步进行异质性检验后,可以发现:(3)卖空机制的治理效应会受到企业产权性质、管理层权力和行业整体竞争程度的不同影响。具体来说,卖空机制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低管理层权力公司和行业竞争程度较高的公司体现更为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本文可能的创新贡献在于:(1)本文以卖空机制这一外生制度作为切入点考察其对企业价值影响的调节效应,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了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二者关系的认识,为分析股权质押领域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也为现有文献进行了补充拓宽。(2)本文将卖空机制的经济后果聚焦于企业的具体融资决策,研究融资融券制度中卖空机制的对股权质押决策的政策实施效果,验证了卖空机制的正面的外部治理效应,为进一步的金融市场深化改革提供了些许参考价值。(3)最后从资产评估实务角度出发,指出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会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应给予一定的关注,同时提醒资产评估师在实践中也应注重某些外部机制诸如卖空机制对于企业估值的影响。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也存在以下不足,希望能在未来研究中能完善:首先,由于研究资料的限制,文章未能将控股股东贷款动机纳入实证研究。未来考察不同目的下的股权质押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以及卖空机制的调节效应是否会由于动机而发生变化,也许是一个可能的研究方向;其次,在变量方面,未来的研究或许可以将部分非财务指标如社会责任和政治环境变化等指标纳入模型之中;最后,本文研究卖空机制的调节效应时,重点关注了是否引入卖空机制的影响,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探究具体的融券交易量体现的调节效应等。综上表明,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整体来看促进了企业价值的提升,而融资融券制度也能发挥正向的调节作用,是一种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市场机制。因而我国一方面应继续发展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强股权质押的业务监管,深化健全相关的法规制度以抑制可能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应继续大力发展融资融券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对卖空机制的限制,鼓励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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