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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一体化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与发展趋势,跨国公司由于其在全球经济贸易中特殊的作用,使得其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提升,角色越来越重要。而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法律规制问题则成为当前世界经济不断融合过程中,税收东道国均要面对的一个棘手的问题。一般来讲,东道国对引进外资都抱有迫切心态,且多数国家在规范转移定价的立法机制不够健全,这使得跨国公司有机可乘,通过在多国设立子公司来操纵交易,转移定价来规避税收,从而使得税收东道国蒙受损失。所以,本文试图从惩罚性法律规制的理念出发,从跨国公司的非法行为着眼,就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主要不当行为及其法规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本文对转移定价与转让定价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与对比,从跨国企业转移定价的具体方法入手进行研究分析,全面地介绍了转让定价税收调整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关联企业的认定、跨国公司关联企业间的转移定价行为的认定、转让定价的调整原则和调整方法。本文重点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法律规制的新方法的提出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在介绍了其发展趋势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观点,及以预约定价为发展方向,事后处理适用一般办法以及定价比较惩罚制度,建立三为一体的护税制度。
最后本文分析了我国转移定价法律规制的现状,并就现阶段我国在此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转移定价法律规制要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入手进行调控。同时要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而通过研究各国转移定价税收调整的立法经验和实践经验,然后结合本国的实际税收现状,提出完善我国转移定价税收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