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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它的和谐与稳定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和谐与稳定。近些年,劳动争议案件和劳动纠纷不断增多,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愈演愈烈,《劳动法》已不足以承载保护劳动者的作用。新《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的继承与延续,以法律的形式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提供了保障。然而,在其出台及实施之后,部分人认为此法过于偏向劳动者,会导致企业的负担过重,大量的企业纷纷采取裁员、增加劳务派遣等不恰当的方式应对新《劳动合同法》,预期的劳资和谐现象似乎无法实现。通过客观地分析新法对劳动关系带来的实际影响,能够消除企业的恐惧心理,促进企业接受并自觉履行新法;能够促进政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平衡劳动关系;能够促进政府、企业、工会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作用,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本文通过搜集与整理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以来全国的实施情况,并对南通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尝试通过数据对比得出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造成的实际影响,例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上升了,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多了,短期劳动合同下降了等等。虽然呈现了正面效应,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问题: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存在不签订合同的现象,增加了一部分劳动者就业的难度,部分条款难以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等等。究其原因,部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欠缺所造成的,也有部分是由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无法适应新法所造成的。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通过完善、规范配套的劳动法规以及通过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共同努力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目前,国内分别研究劳动关系与新《劳动合同法》的并不少见,但是将两者结合,进行系统分析的还较为鲜见。对于新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笔者试图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