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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中国自杀率随社会经济状况变化的模式及特点,分析城乡不同年龄段人群的自杀率随社会经济状况变化的敏感度及差异性,为我国不同人群的自杀预防干预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同时完善我国自杀率问题的本土化研究。方法:通过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获取人均GDP作为社会经济状况的初始指标,为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使用人均GDP指数对其进行处理,所得为人均实际GDP,同时,为避免分析中出现的虚假回归,对人均实际GDP进行单位根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一阶差分,最终使用所得的人均实际GDP增量作为社会经济状况的指标。选取《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城乡不同人群自杀率数据作为我国自杀率指标。使用E_G两步法,对不同人群自杀率与人均实际GDP增量分别进行协整检验,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并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统计软件使用Eviews6.0。结果:(1)截止到2013年,中国城乡男女自杀率均显著降低。中国男性自杀率大于女性自杀率,农村自杀率高于城市自杀率,农村男性自杀率是城市男性的1.63倍,农村女性自杀率是城市女性的1.67倍,农村男性自杀率在各人群中最高。城乡不同性别所有年龄段人群中,均呈现自杀率随年龄段增长而单调递增的趋势,只有城市女性85-89岁人群自杀率略低于80-85岁人群。(2)中国自杀率对于人均实际GDP增量的长期弹性为-0.775,短期偏离向长期均衡调节的力度为-1.127。城市男性、城市女性、农村男性和农村女性自杀率对于人均实际GDP增量的长期弹性分别为-0.852、-1.099、-0.396和-0.739,短期偏离向长期均衡调节的力度分别为-1.198,-1.159、-0.837和-0.894。(3)城乡男女各年龄段自杀率对于人均实际GDP增长量的长期弹性在-0.192~-1.73范围内,其中城市女性30-39岁年龄段人群长期弹性最大,农村女性80-84岁年龄段人群长期弹性最小。各年龄段短期偏离向长期均衡的调节力度在-0.718~-1.418范围内。(4)格兰杰因果检验在滞后1期时,人均实际GDP的增量是总体自杀率、城市男性、城市女性以及农村女性自杀率的格兰杰原因,而农村男性的自杀率是人均实际GDP增量的格兰杰原因,当滞后期为2年时,农村男性自杀率、农村女性自杀率均为人均实际GDP增量的格兰杰原因。农村男性35-39岁、60-64岁、70-74岁以及农村女性25-29岁和45-49岁年龄段人群在特定滞后期时,自杀率是人均实际GDP增量的格兰杰原因,而存在协整关系的城市男女及其余农村男女各年龄段人群均表现为人均实际GDP增量是自杀率格兰杰原因。结论:(1)中国自杀率特点已发生改变,摆脱了双峰模式,呈现随年龄段增长而上升的单调递增曲线,中国男性自杀率已大于女性,但农村自杀率依然高于城市。(2)中国自杀率与经济增长速度呈负相关关系,城市女性30-39岁人群自杀率受其影响最大,而其对农村老年人群的影响最小。(3)我国自杀率变化整体晚于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只有少数人群自杀率变化在先。(4)中国自杀率变化与社会经济状况波动的滞后期大约为1年,少数人群的自杀率会在短期内与社会经济状况同时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