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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发展权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所谓的土地发展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现有用途或者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权利。一定程度上,有限理性与产权博弈产生的高昂成本和利润增值则会缔结博弈下的新产权合约,这种理性的合约对均衡土地发展权中涉及到的政府、村集体和农民三方利益至关重要;同时,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合约政策化以及运用“征地—供地”模型对农地发展权进行科学化解读演绎,对改善国民农地征地制度影响深远。本文依托人权理论、产权理论和博弈论等城市化进程中研究农民土地发展权的基础理论,结合长沙市洞井镇土地发展权具体实情,旨在通过构建和完善土地发展权机制、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和部门监管体系等可行性经验举措为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提供一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