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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剧,将养老保险基金投放到资本市场进行运营成为世界各国的必然选择。而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是维护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秩序,保障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本文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价值、原则、必要性等基本问题入手,重点探讨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的完善。本文认为:根据我国目前养老保险体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现状,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应采取严格限量监管模式。在此模式下,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立法,不断完善监管法律制度,建立起一个包含政府宏观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控以及中介机构外部监管在内的有机监管体系。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论述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基本法律问题。本章认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根本目的就是社会福利的实现。只有当监管行为遵循依法监管与合理监管结合,适度监管与有效监管结合的原则时才能实现监管的目的。安全、效益与社会福利是养老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所追求的重要价值,它们体现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第二章,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存在着监管效率低,地方政府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历史的客观原因,但是监管组织体系的不完善,立法滞后和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第三章,对国际上两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模式:审慎性监管模式和严格限量监管模式进行了比较。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社会法制化程度还不高,所以目前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应采取严格限量模式,但从国际趋势和长远发展来看,我们应当逐步向审慎性监管的模式过渡。第四章,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立法、监管体系以及具体监管制度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的完善,是全文的重中之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形成以政府的宏观监管为主,基金投资管理人内部监控及中介机构外部监管有机配合的监管体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受信人义务、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禁止规定等相关监管制度。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第一,目前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研究更多的是从经济学、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本文主要是从法学的角度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进行大胆的设计。第二,与其他研究者注重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相关方式的研究不同,本文立足于对构建完备的监管体系即从整体宏观角度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