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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它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供给者和利用者,强调农民的自愿联合和民主管理。长期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法律地位、合作组织性质、利益分配和内部机制等方面的制约。2007年7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制约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已逐渐成为农村发展中不可替代的经济组织。国内外实践都已充分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然而,随着以农业产业组织和生产技术变革为主要特征的农业产业变革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环境变动的适应性调整。近年来,农民合作组织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农民合作组织所处的行业与环境都趋向复杂、动态与不确定性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的发展的过程就是在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积累自身内部能力的动态过程。为了保证农民合作组织的正常有序发展,必须跟随环境的变化和自身资源与能力的变化,对自身的发展进行重大调整,实施战略变革,并结合内部控制、外部环境、组织自身三者动态协调发展。本文运用小农经济理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理论、农民合作组织创新理论、动荡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环境的变化,对环境变动条件下的农民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进行探讨和系统分析,初步建构一个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系统分析框架,提出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本文共由六章构成。第一章绪论,介绍论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明确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并指出文章可能出现的不足。第二章对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理论进行介绍,包括小农经济理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理论、农民合作组织创新理论、动荡管理理论等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理论。第三章总结农民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环境的变化,阐述农民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环境变化与行为调整的关系。第四章对农民合作组织生存环境变化与行为调整进行实证分析。第五章阐述环境变动下的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行为调整模式,包括以创办方式与主体的合作社行为调整模式、以服务功能的合作社行为调整模式、以管理方式为重点的合作社行为调整模式。第六章讨论现阶段农民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对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