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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食品安全犯罪愈来愈猖狂,犯罪地点从现实移至网络、犯罪手段亦越来越高明和隐蔽,许多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罔顾法律法规、罔顾伦理纲纪,被媒体曝光的食品犯罪案件性质也愈加恶劣,造成的危害也愈加不可估量。前不久曝光的“毒生姜”事件再一次震惊了世人,这批专供内销的生姜又一次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处。为了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我国食品安全,2013年3月10日公布的“大部制改革”,食品监管机构出现重大变化,将原先的多个部门加以整合共同形成现在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足以彰显中央政府治理食品乱象的决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5月4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是旨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有效遏止食品安全犯罪的猖獗势头。在此背景下,展开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研究,并预见性地提出防控对策,对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保障食品供应链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论文系统梳理了我国食品风险防控的基础理论,在法学基础理论方面,主要从安全价值理论、生存权与发展权理论、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秩序价值理论来展开论述;在经济学理论上,主要借鉴了信息不对称理论、规制俘获理论,并阐述了“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控制理论、风险分析理论等管理学理论,旨在多重理论的研究视角下,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和具体监管法律制度。同时,从组织体系、防控理念、现有法律制度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状进行了梳理,从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以及技术体系五个方面分析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论文充分借鉴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的先进经验,并介绍了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面做得较好的五大模式,以此提出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启示借鉴,包括防控主体、防控理念、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的启示。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针对性的从主体互促机制、环节约束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监管保障机制以及科技支撑体系五个方面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新探索——系统防控模式,即通过增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力量,强化风险防控的技术支撑,完善风险防控的信息指导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践绩效,最终实现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化、无缝隙监管。最后,从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法律制度的设计上提出了对系统防控模式的法律规范和保障。在制度完善中,树立了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无缝隙监管等基本理念,确立了保障人类生命与健康原则、预防原则、风险分析原则和各负其责原则,最终从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主体法律制度、食品供应链环节法律制度、标准法律制度、责任法律制度和救济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制度设计,以通过法律的指引、规范和保障作用来促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