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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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第三方支付行业迅速扩张。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十年来,第三方支付行业依托互联网技术,在我国原有银行业体系建立的基础上迅猛发展,是新兴支付方式的代表,其便利为世界所称赞。但由于行业发展尚不成熟,且相关法律未能及时跟进规制,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监管上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本文基于对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沉淀资金监管问题的思考,在厘清沉淀资金概念、性质的基础上,明确沉淀资金孳息归属并进行合理利用。同时,结合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和监管对策,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部分就如何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沉淀资金的监管问题展开研究:
  第一部分主要分析对第三方支付和沉淀资金的发展背景及当前所处的发展环境。首先介绍第三方支付在全球广泛商业贸易中的重要影响,并对沉淀资金的性质和来源进行归纳,结合沉淀资金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电子商务的特性,引出我国将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问题纳入国家监管体系的意义所在。
  第二部分主要探讨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及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于今年新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以及已有的《电子商务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规范该领域的对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对沉淀资金“集中存管”的管理规定,依托沉淀资金监管所依据的公共利益论、金融创新论,对一直存在的沉淀资金权属争议问题提出看法。
  第三部分主要研究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法律监管的域外经验。重点对美国、欧盟、日本的制度进行学习,结合我国现有制度,探讨如何在完善外部监督和行业自律模式下,加强对沉淀资金监管的力度,总结国外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法律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监管法律制度提出建议。第一,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提高立法位阶,加强立法针对性;明确监管主体和范围,转变升级监管方式;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公共监督。第二,要重视完善行业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中存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制度保障;设立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专有账户;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在相似服务上的不同本质。第三,要明确沉淀资金权属:对沉淀资金使用权、沉淀资金孳息所有权都应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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