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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蒙古国位于俄罗斯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一世界经济中巨大的两个国家之间,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更重要的。由于1990年蒙古国政府过渡到了民主政府,所以蒙古国的经济也过渡成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自由区法律制度是自由贸易区建设运营以及依法治国方针在自由区内推广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完善的自由区法律制度能够为自由区制度创新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为自由区良好营商环境的建立开创更为有利的外部条件。
蒙古国在1995年确立发展自由贸易区方针的基础上,国家议会于2002年通过设立自由贸易区的议案。2015年,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制定《蒙古国自由区法》,标志着蒙古国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的建立,并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政府对投资环境来扶持个人及企业进出口,发展出口型生产,规范相关国家机构和企业的自由贸易区行为。公共政策前提下,在自由区内推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立法并不会直接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全局的稳定性,同时以《宪法》为基础和原则但绝不逾越于《宪法》,将更使得自由区授权立法风险易于控制,具有更强的现实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但是,不可忽视的是,蒙古国自由区法律制度的不足仍然非常明显。作为一个全内陆国家,蒙古国主要根据俄罗斯和中国市场建立跨境自由区,以及根据人口稠密城市建立自由区,但是,蒙古国自由区法律制度缺乏充分的针对性,其运行也存在诸多不足。
在融入全球市场和贸易便利化进程中,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尽管中国在自由贸易区方面目前尚无全国统一性的或者高位阶的立法,但是,在相关法律的指引下,针对每个自由贸易区的具体规定更具有针对性,从而更有效的保障每个自由贸易区各具特色的发展。以中国自由贸易区及其法律制度为借鉴,蒙古国在完善自由区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可以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和促进蒙古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蒙古国在1995年确立发展自由贸易区方针的基础上,国家议会于2002年通过设立自由贸易区的议案。2015年,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制定《蒙古国自由区法》,标志着蒙古国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的建立,并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政府对投资环境来扶持个人及企业进出口,发展出口型生产,规范相关国家机构和企业的自由贸易区行为。公共政策前提下,在自由区内推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立法并不会直接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全局的稳定性,同时以《宪法》为基础和原则但绝不逾越于《宪法》,将更使得自由区授权立法风险易于控制,具有更强的现实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但是,不可忽视的是,蒙古国自由区法律制度的不足仍然非常明显。作为一个全内陆国家,蒙古国主要根据俄罗斯和中国市场建立跨境自由区,以及根据人口稠密城市建立自由区,但是,蒙古国自由区法律制度缺乏充分的针对性,其运行也存在诸多不足。
在融入全球市场和贸易便利化进程中,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尽管中国在自由贸易区方面目前尚无全国统一性的或者高位阶的立法,但是,在相关法律的指引下,针对每个自由贸易区的具体规定更具有针对性,从而更有效的保障每个自由贸易区各具特色的发展。以中国自由贸易区及其法律制度为借鉴,蒙古国在完善自由区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可以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和促进蒙古国经济社会的发展。